【基本案情】
2021年3月, 上海律师刘某参加了拼多多“砍价免费拿”活动,砍价期间,刘某邀请多为好友砍价,但始终差0.09%可免费拿,刘某怀疑拼多多数据不真实,认为拼多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隐瞒规则,已构成欺诈,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消费者多次砍价总剩0.9%的问题,拼多多解释是因剩余需要砍的金额在商品金额中的占比约为0.0096427,页面显示百分比位数有限,故只显示位“仅差0.9%”。 拼多多并未就以上具体活动规则向消费者准确披露。
【裁判结果】
上海长宁区法院认为,规范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构建清朗的网络交易环境是社会的共同责任,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拉新活动”时应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活动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信息披露不符合法定要求或存在歧义的,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本案中被告的披露瑕疵主要涉及关于砍价进度的披露方式不精确、有歧义,以及对砍价规则设置了不方便的链接等。倘若经营者能够及时、准确、直观地向消费者披露相关信息,则可减少部分消费者一定的时间、精力、人脉、流量等支出。这些损失虽然并不构成对用户现有财产的有形损害,但从损失内容来看亦具有财产性属性,应予保护。
法院一审判决拼多多侵犯刘某知情权侵害,应赔偿刘某损失400元,驳回刘某其余诉讼请求,本案后续进展,我们也将进一步跟踪。
【典型意义】
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确认商家举办营销活动应当保障消费者对活动相关内容的知情权;承认消费者的时间、精力、人脉、流量等支出具有财产性属性,应予保护。
本案警示企业在互联网业务特别是营销活动中,应注意将相关产品和服务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地向消费者披露,设置方便的链接或页面供消费者阅读,避免披露信息不准确或存在歧义而发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平安养老险山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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