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金政办发〔2022〕11号)、《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金华市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的通知》(金医保发〔2022〕6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东阳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金惠保”的缴费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东阳市城乡居民、学生、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我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
2.“金惠保”缴费对象为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
1.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2050元、三档615元。
2.“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3.本市户籍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三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困境儿童、“三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的3份“金惠保”,重度残疾人的1份“金惠保”,均由市财政全额补助。
三、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金惠保”集中征缴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
四、缴费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和银行签订代扣缴费协议、浙里办、支付宝、微信、银行窗口、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目前可签约扣费协议银行有:农商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金华银行、交通银行、民泰银行。
五、居民医保档次变更及“金惠保”选缴
首次参保人员,需到各镇乡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选择缴费档次。
1.城乡居民医保签约银行代扣人员如需变更缴费档次,请于2022年11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变更缴费档次:一是自行通过浙里办搜索“社保费缴纳”或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中“变更档次”模块进行变更;二是携带身份证到签约银行办理变更;三是携带身份证到办税服务窗口进行变更。
2.城乡居民医保非银行代扣人员需变更缴费档次,请于2022年11月26日前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银行、办税服务窗口完成缴费档次变更。
3.初次选缴“金惠保”或需调整“金惠保”参保份数的参保人,请于2022年11月26日前登录“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选择“浙里惠民保”→点击“切换城市”选择“金华”→选择“我要投保”进行选择或增加份数。
六、特别提醒
1.“金惠保”与基本医保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基本居保(615元或2050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元/200元/300元),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因资金不足、账户状态不正常等原因,而导致扣款错误或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2.已选缴“金惠保”的职工医保(一档)人员,所需保费从医保个人账户中直接扣缴。2022年度新参保或续保的人员暂按1份产生选缴保费。
3.在本市就读的学生,参保及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三档)按所在学校通知执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费将不再包含学生儿童意外险保费。
4.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参保人员通过手机“掌上办”或就近到各镇乡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医保业务银行代办点办理缴费业务。缴费期间市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医保窗口原则上不再受理参保缴费业务。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2023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自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6.参保人员如需查询扣款情况或打印缴费凭证的,可通过缴费银行、自助机、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途径办理。
本通告未尽事宜,请关注“东阳医疗保障局”、“金华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拨打下列电话咨询。
支付宝缴费入口
微信缴费入口
“浙里办”APP
(参保、改档及医保政策)
“东阳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
东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2日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12345 86639155 86639157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12366 86112366 86555073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 和“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政策问答
1.哪些人可以参加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我市城乡居民、学生、领取我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灵活就业人员。
“金惠保”缴费对象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2.去年我选择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今年可以改成二档吗?要怎么办理?
居民医保签约银行代扣人员如需变更档次,请于2022年11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变更:一是自行通过浙里办搜索“社保费缴纳”或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中“变更档次”模块进行变更;二是携带身份证到签约银行办理变更;三是携带身份证到办税服务窗口进行变更。未签约人员请在浙里办、支付宝、微信、银行窗口、税务窗口缴费时同步办理档次变更。
3.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纳2050元,三档个人缴纳615元。
4.2023年“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3年“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3份。如果您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并购买3份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的话,则共需缴纳915元,如果选择二档则共需缴纳2350元。
5.2023年“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缴费时间是什么时候?
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怎么缴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银行窗口、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一是签订缴费协议由银行代扣。缴费人可与银行签订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从签约账户代扣医保费。只要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医保费便可自动从账户中扣除,原已经签过缴费协议并通过银行账户扣款的缴费人无需重签。可签约银行:农商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金华银行、交通银行、民泰银行。二是银行窗口缴纳。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相应银行窗口进行缴费。三是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缴纳。打开浙里办搜索“社保费缴纳”或支付宝、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我为自己缴”或“我帮他人缴”进行缴纳。四是通过办税服务窗口缴纳。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及银行卡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7.可不可以只交“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
不可以,须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后,方可缴纳“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
8.“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在规定时间未缴纳可以补交吗?补缴后享受什么待遇?
可以补缴。补缴后,当年“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相应待遇不享受,但可以连续计算年限。
举例说明:小王在2021年缴了三份“金惠保”,但去年征缴期时未缴纳2022年三份“金惠保”,只要在今年12月20日前补缴2022三份“金惠保”,同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2023年三份“金惠保”,小王从2023年的1月1日起即可享受三份“金惠保”医保待遇。
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待遇
具体待遇详见下表。
10.“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待遇
具体待遇详见下表。
注:1.合规医疗费用:指“金惠保”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特殊病种等医疗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负担部分,以及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医用耗材范围和医疗服务范围的费用;2.合理医疗费用:指“金惠保”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说明书适应症的目录外国药准字、国药进字药品费用,合理治疗必须的属于浙江省医保目录内医用材料超适应症和超限额费用;3.2023 年“金惠保”起付线按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另行公布。
来源:市医保中心
编辑:杨慧萍
二审: 董之震
终审: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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