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深圳邮局海关在1票过境货物中查获松果蜥3只。

深圳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过境货物开展监管时发现,1票过境货物包裹机检图像可疑,随即对其开箱查验。经查,该票过境货物内有一辆玩具大巴车,车背掀开后有中空空间,内藏有3个黑色网兜,网兜内均有活体生物活动迹象,疑似为蜥蜴。

(以上图文来源:海关发布)

对此,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称

1、运输过境动物,应当事先商得中国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同意,并按照指定的口岸和路线过境。装载过境动物的运输工具、装载容器、饲料和铺垫材料,必须符合中国动植物检疫的规定。

2、运输动植物过境的,由承运人或者押运人持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在进境时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出境口岸不再检疫。

3、过境的动物经检疫合格的,准予过境;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名录所列的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全群动物不准过境。过境动物的饲料受病虫害污染的,作除害、不准过境或者销毁处理。过境的动物的尸体、排泄物、铺垫材料及其他废弃物,必须按照动植物检疫机关的规定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吴国雄(深圳)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海关事务专项顾问。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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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