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持续推进,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以及有关农业用地相关利好政策的相继出台(比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可以同价入市等等),农民们手中的承包地和宅基地也逐渐更值钱了,逐渐成了人们眼中的香饽饽、金疙瘩。
正基于此,农村违规违法占用土地的现象也更加严重。对于此类违规“多占多用”农村土地的现象,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进行整治。根据最新政策,那些违规“多占多用”农用地的行为以后就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了,严重的或会被强制拆除附属物、交回土地等。
违法占用的耕地要交税
国家出台有违法占用耕地交税费的政策,简称耕地占用税,主要针对对象是农村违规占用耕地建房以及在耕地上从事与农业生产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收税方式是额定税率,收税标准要取决于当地的实际情况,比如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水平等,主要目的就是加强农村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对农村耕地的保护力度,进而使农用耕地得到保护和合理有效利用。
而所征收耕地税收也会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将其用于宜耕土地的开发和现有土地的改良,比如开垦荒山荒坡、滩涂,兴修水利,荒地治理以及培育良种等。
目前很多农村已经开始严查、治理违规占用耕地的现象,尤其是那些违规多发、执法薄弱的地区将成为重点监管、整治地区。
超占的农村宅基地要交税
我国于2019年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农村农户使用宅基地不能超过当地所规定的面积标准。
具体每户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标准是多少,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而是每个地方根据所在区域的人文习俗、风俗习惯、土地面积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订了符合当地执行的标准。比如河南延津县就规定了当地每户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标准是167平米,也就是二分半地。
为了适应我国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前几年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33个试点,其中改革中的一个重点就是对农村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的现象也进行了试点整治。前面提到的延津县就是全国33个试点之一。针对超面积使用宅基地的治理,延津县下辖石婆固镇也早就开始了收取宅基地使用费用的先例。
比如这里在规定了宅基地使用起征面积是167平米,对超出的面积进行阶梯收费,超得越多,单位面积内收费也就越高。比如超出50平米内的,是按每年每平米2.5圆进行收费,超出50平米以上,100平米以下的部分,也是按每年每平米5圆进行收费,以此类推,101-200平米的,收费单价就涨到10圆,201-300平米的,收费单价就涨到20圆。另外对超出300平米以上的宅基地,由于超占的面积太大,就不再施行有偿交费使用了,是要被村集体强制收回的。
对于村里收取的宅基地使用费,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于村庄改造升级,基础建设等。
另外,对于超占的这部分宅基地,在土地确权时也是不能够确权登记到自己名下的,只是在附记栏内标注出超占的部分。
一户多宅的也要收税
在新《土地管理法》中还明确了农村宅基地施行“一户一宅”政策,也就是规定了农村一户人家只允许拥有一处建房居住的宅基地。
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一户多宅”,目前一些地区的治理措施是,像对待前面提到的超面积使用宅基地一样,对每户超面积多占的部分土地征收土地使用费用,另外多出的宅基地也不能进行确权登记,即便以后遇到土地征收,这类宅基地也不会被赔偿,得不到拆迁补偿费用。一些地区也采取了对多出的宅基地进行强制收回的政策。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一户多宅都是违法的,比如因继承农村房屋等原因得到了房屋所有权,根据“地随房走”原则获得了房下宅基地使用权,这是合法的,这多出来的宅基地并不会被收取土地使用费,而且还可以被确权登记。
农村承包耕地和宅基地都是农村村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保障,但并不是一些人卖地致富的商品,为了提现和确保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公平使用和利用,相信对农村违规多占农用地现象的治理和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