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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下月申报

对职工住院医疗、女职工特殊疾病、女职工生育、未成年子女大病进行补助保障

全省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12月进行申报。11月22日,省总工会发布消息,我省职工医疗互助新增女职工生育补助、未成年子女大病补助2个项目,进一步加大力度为职工构筑第二道医疗保障防线。

可参加该互助活动的对象为工会关系在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且在长沙地区的单位中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加入工会组织的在职职工,包含加入工会组织的合同工、劳务派遣职工及其他用工形式职工;参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

据介绍,2023年度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有效期1年,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包括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女职工生育补助、未成年子女大病补助共4个项目。

省总工会表示,省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承担该医疗互助活动所需工作经费和运行费用,职工参与住院医疗互助项目需缴纳60元/年/人,参与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项目需缴纳10元/年/人,女职工生育补助项目、未成年子女大病补助项目不另缴费。申请补助金时,所在单位工会可“一站代办”,申请人只需准备相关资料。(记者 彭雅惠 通讯员 廖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