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我们每一名公务员做好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衡量公务员是否称职的根本标准。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要始终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己任。党员干部更要始终坚持扎根于人民,为人民服务。
党员干部必须谨记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牢记我们党的“根”和“本”,怀着强烈的爱民、忧民、为民、惠民之心,自觉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自身的奋斗目标融合起来,将群众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群众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群众诉求是否真正得到了切实解决等等,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从而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只有真真正正为百姓干实事做好事的干部,才能让百姓记住你,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多做一些雪中送炭、急人之困的工作,少做一些锦上添花、花上垒花的虚功。”基层干部在工作中深入基层,听取人民群众最真切的声音,了解人民最真实的需要,通过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来为人民服好务。对于群众来办事,坚决抵制“我不知道”,应悉心耐心地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要尽最大努力去解决,坚决不用“我不知道”搪塞人民群众,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口号,是需要用实实在在的行动,真真实实的作为去践行的,是我们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也是所有共产党员为之奋斗一生的宗旨。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作为,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将人民群众的忧乐挂在心头,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帮群众之所需,肩负起了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的责任,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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