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经报请上级批准,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起,全面恢复车辆管理所业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考试业务、违法处理大厅处理违法业务。
请广大群众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有序办理业务。
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1月20日
来源:周口市交警支队
通 告
经报请上级批准,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2年11月21日起,全面恢复车辆管理所业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考试业务、违法处理大厅处理违法业务。
请广大群众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有序办理业务。
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1月20日
来源:周口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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