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卖盒饭男子跪求执法人员别处罚,官方:无证经营,未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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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卖盒饭男子跪求执法人员别处罚,官方:无证经营,未经济处罚

“求求你们,不要罚我了!”浙江杭州,某工地门口,几个城管执法人员对一卖盒饭的摊点进行检查,发现对方无证经营,骑三轮车的摊主看到后,非常害怕,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恳求城管不要罚款,自己还有一家人要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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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视频显示,一辆淡蓝色的三轮车旁,一名中年男子跪在地上,不断恳求几名身穿城管制服的男子,“大哥不要罚我了,不要罚我了”。当时有一名城管正拿着执法仪拍摄现场情况,旁边两名城管看到后,赶紧拉住男子胳膊,劝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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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中年男子的情绪非常激动,城管将他扶起后,又多次要跪,他非常害怕城管罚款。事发后,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透露说,他们是接到投诉后,赶到现场制止,并没有和男子发生冲突。

据了解,这名男子是外来务工人员,他之所以害怕罚款,是因为家庭非常困难,如果被罚款,家里的经济情况将会雪上加霜,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在没有经营证的情况下,到工地门口卖盒饭,希望能挣点钱补贴家用。

目前,该综合执法局对男子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保证之后不再从事违法经营行为后,考虑到男子情况特殊,决定不对其作出任何实际处罚。

1、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不要给他人下跪,其实只是未到两难处罢了。

孤身一人的时候,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什么都不怕,可当背后有妻儿老小时,情况已大为改观,不是谁想跪,而是迫不得已了!我们选择了牺牲自我!

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处罚只是手段,处罚是为了对行政相对人行为的规范和对社会的引导。但很多执法人员走着走着就忘了初衷,变成了为了处罚而处罚,像本案这样人性执法的城管,值得一赞!

2、按照法律规定,无证经营被查处后,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首先,《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6条规定,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予以查处。

无证经营这事,属于城管的管辖范围,综合执法局接到投诉后,安排城管到现场查看,是在履行职责。

其次,《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13条规定,无证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证经营属于违法行为,注意,上述说了两项处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二是处以1万元的罚款。

对于一些赚钱的摊位来说,一万块钱似乎不算太多,但对于困难家庭来讲,1万块钱是笔巨款。

再次,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综合执法局决定不罚款,有没有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对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能及时改正的,按照本条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所以综合执法局不罚款,于法有据。

最后,相比于处以罚款,笔者认为,引导、帮助小摊贩办理证件,教导他们合法经营,更人性化,效果也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