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昆山不动产交易中心登上了热搜。

一柜台工作人员扇了办事群众一个耳光!

一个小小的柜台工作人员动手打办事群众,好大的官威!

让我们来梳理一下事情的大致脉络。

23日,一则视频在网上流传,上游新闻报导称,昆山不动产交易中心的一名柜台工作人员动手打了群众一个耳光,这名群众是来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继尔发生肢体冲突,在冲突中,工作人员对群众扇耳光。

紧接着,昆山不动产交易中心官方发布通告证实了此事。

在通报中,昆山不动产交易中心并没有护短,

按官方的表述,措词中用了缺乏耐心、沟通不畅,进而情绪激动。

并表示该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涉事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停职处理。

据昆山交易中心的上级主管单位表示,该名工作人员已经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已经当面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取得了当事人的原谅。

应该说官方的态度是明确而严肃的。

但就打人事件而言,除了所在单位 给予纪律处分之外,这还是一种违法行为。

如果当事群众报警,警方就应该依照法律办理,

不能因为打人者披着公务人员的外衣而不作处理。

殴打他人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也要处于行政拘留并罚款。

如果这一巴掌对这名群众造成了伤害并鉴定为轻伤以上,那么这名工作人员就得为他的这一巴掌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也许有人会说,这不就是一巴掌嘛,至于那么大的事吗?

在这里要说明的是,现在讲的是依法治国,特别是机关单位的公务人员更要带头遵守法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这样的教育不是单位内部停职,检查能比得了。

效果也会更好,也会让他知道使用暴力的代价。

也只有这样,公民社会才能早一天建成。

和公民社会相背离的就是丛林法则。

试问,这名工作人员敢把耳光抽向他的领导吗?

那除非是他疯了。

但他却毫不犹豫地把耳光抽向了来办事的群众。

这也就是在说群众在他的眼里就是可以鱼肉的对象,

打了就打了,你又能咋地!

也只有法律的制裁才会让他不再嚣张!

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百姓才有宁日。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