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授牌仪式现场。黄超妙摄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发斗志,11月8日,中共灵山县委员会、灵山县人民政府给灵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并授予奖牌。
自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以来,灵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担当使命,把挑战当机遇、以创新求突破、用实干促发展,灵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连续2年获评广西消防救援队伍“先进大队党委”,获得广西“拥政爱民模范单位”称号,连续2年获得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比武竞赛团体第二名,1人荣获2021年总队优秀党务工作者。改革转制以来,灵山县消防救援支队共出警1174多次,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269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1亿8000万余元,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巨大突出贡献,得到社会群众和政府部门的充分肯定。
荣誉的取得,是肯定,也是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灵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消防救援人员将始终铭记党和人民的殷切嘱托,继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褒奖作为最高荣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作风优良、能打胜仗、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消防救援队伍,全力以赴做好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等工作,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人民群众需要的时候冲锋在前,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保卫者、党和政府温暖的传递者。(黄超妙)
灵山大队为志愿者们进行消防安全培训。黄超妙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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