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酒半夜走错房,遭隔壁陌生男子侵犯,

男子是否构成犯罪?

我也很冤枉!我真的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这不能完全怪我!
回到家也没注意。我自己也喝蒙圈了,所以没仔细看。
况且正常人回到家怎么会想到家里有个陌生人?我以为她是我的女朋友!
所以才会和她发生关系。
这样的情况怎么能怪我呢?太不公平了,这不能说我“强奸”!

“李某”委屈的说道!自己绝对是无辜的!

“胡说,外面有灯。大家晚上回家第一件事不就是开灯吗?
为什么不知道是不是你女朋友?另外,即使房间很暗,也不可能完全看不见。
你就是看我当时喝醉了,然后才侵犯我,占我便宜的。这就是强奸,

不要狡辩”张某哭着说。

27岁女性张某是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

长相甜美,性格开朗,身边有很多追求者。但在张某却说,

我现在这个年纪正是努力打拼的阶段,不想这么早谈伴侣。

在家不管她父母怎么催,她都敷衍了事。

父母说多了,她就不耐烦了,所以她就在外面租了一套公寓。

虽然独居需要打扫卫生,也要自己洗衣做饭,

但在她看来,一个人的生活没有父母唠叨更舒服。

其实张某在大学谈了一场恋爱,持续了3年。最后因为觉得男朋友性格比较懦弱,

和自己性格不匹配,最后分手了。这段感情结束后,即使身边的追求者都很优秀,

她也找不到自己想要的感觉,就选择一个人单身

她在一家公司做的是销售工作。虽然工作听起来没那么优越,但是收入不低。

因为张某口才好,又肯吃苦,情商也不低,所以表现一直很稳定。

公司有意培养她进入管理层,所以对她特别关注。

她平时业务能力很强,也很勤快,所以虽然在保险公司入职时间不长,

但是工作做得很好,很快就被提升为业务经理。

张某他也很开心。为了庆祝目标的实现,她邀请了同组的同事吃饭。

因为当晚气氛很好,张某从七点到十一点多喝了很多酒,整个人都晕了

就打车回了自己的住宿公寓。张某原本住在201房间,但由于喝多了,

碰巧202房间的门没锁。当时张某也没在意,直接进了202房间,睡在床上。

202室是隔壁邻居李某的房间,平时两者没有太多交集。毕竟都是租房子住。

而李某是一个性格沉稳,做事雷厉风行的人。这种性格,这种做事风格,

让他的事业一直顺风顺水,而且不仅职业明确,而且李某也很受欢迎,一点架子都没有。

但是,李某却不知道等待他的会是什么。有一天李某下班回到住处。取完东西,

因为单位有事他只好急忙赶到,忘了锁门。

直到和朋友喝完酒吃了饭,晚上12点才回到住处,

而李某连续多天加班,每天晚上都没时间和女朋友聊天,

把女朋友气坏了。李某因此和女朋友吵架了,已经冷战了一个星期,

女朋友在这期间一直住在朋友家。

当晚李某回来的时候,他看到黑暗中已经有一个人躺在床上,他以为是他女朋友回来了。

毕竟他女朋友平时也是爱刷小脾气的人,生气了就没事了。经常跑出去,然后就自己回来。

当时李某并没想太多!所以晚上在迷迷糊糊中李某和张某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张某因为喝多了没有做出任何反抗

后来在意识模糊的情况下,李某突然发现张某不是他女朋友的时候,

他因为喝多了头脑不是很清醒,但是他看到张某处于醉酒状态,

又和张某再次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早上,天刚亮,张某从睡梦中醒来。当看到旁边睡着的李某的时候,惊呆了,

然后回忆了一下当晚发生的事情。就朝李某踢了一脚,连喊:“流氓,流氓!”

张某这叫声把李某也吓了一跳,因为他以为是他女朋友,没想到是邻居。

一开始李某以为自己走错房间了。结果看了看房间的装修,确实是自己的房间。

于是他不停地向张某解释张某进错了房间。

但是张某说就算自己喝醉了走错了房间,那么那天晚上,

李某的行为肯定是故意的,

否则按照一个正常人的习惯,在当时他坑定是要开灯的。

怎么会看不清楚呢!

而李某则认为发生这样的乌龙闹剧自己也感到非常委屈。

最后,张某选择报警,并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处李某强奸罪。

法院也很快受理了此案。李某却一头污水,不知道该如何承受这样的结果!

毕竟自己也没想到会有陌生女子送上门,躺在自己的床上,

并且两人都在意识模糊的情况下,“干柴烈火”,发生的关系

那么像这样的情况,李某的行为究竟算不算是强奸呢?

按照法律的规定真正的强奸是指,在违背被害人意志的情况下,以暴力、

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一种行为。

强奸行为的实施者通常会采取一些使对方无法反抗、

不敢反抗或不知道如何反抗的措施,违背对方的意愿与其发生强迫性交。

李某认为自己是被冤枉,张某先闯进了他的房间。他没有威胁张某,所以不算“强奸”。

在这个案例中,女人张某因为喝醉了而走错了房间。

起初,李某在误以为女友是自己女友的情况下和女友发生了性关系。

这种行为李某没有使用威胁,张某也没有拒绝。因此,这纯粹是自己的错误。

在这个阶段,李某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其行为不属于强奸罪。

但是后来,当李某发现对方不是他女朋友的时候,

然后就利用对方的醉酒状态和她发生了关系。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张某在醉酒状态下没有反抗不代表就是愿意,

张某喝醉了无力反抗,不代表对方可以侵犯自己。事实上如果有陌生人进入其房间,

应及时联系工作人员确认信息,并将此人移交给工作人员,

而不是为了自己的想法而试图挑战法律底线。

第一时间联系警方。遇到事情不要害怕你冷静下来后,

要及时联系警方取证调查,

配合警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这种行为可称为强奸。

根据最终的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认为李某,其行为实在可耻恶劣,故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

因此李某必须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即使内心在冤枉,但事实他的确侵犯了张某!

给张某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和人身安全!以及精神的危害!

从这件事情上也提醒了现今独居的年轻男女!

远离酗酒,自重自爱!守住道德,遇到情况应当采取更有效更正确的方法去解决问题!

以免给对方和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麻烦!

结语:近年来,大大小小的聚会,总是离不开酒。

在我的记忆里,小时候身边喝酒的女人好像不多,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大小小的酒吧比比皆是。

女生喝酒并不稀奇。亲朋好友,还有公司同事,聚在一起不喝酒不行。酒早已深入骨髓,

但一个人出门,无论男女都要心中有数,不要喝多了。

聚会本该是一件喜事,最难看的莫过于一次酒后“失态”

但万一出了别的事,悔之晚矣。朋友之间适量饮酒即可,不要试图劝酒。

如果出了问题,会伤害两个家庭。因为每年喝酒导致的事情太多了,

在这里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写在最后:我们的社会正在迅速发展。为了努力工作,难免在工作中要住出家门,

在生活聚会上要喝酒。但是,无论如何,一定要量力而行,

安全第一,不要因小失大。大家不仅要注意安全,更要约束自己的行为,让社会更加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