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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该案时间久远、证据材料有限,福州市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直接指导,连江县检察院落实首办责任,由分管院领导包案办理。通过调卷审查,并查阅大量“文革”前同类罪名的司法判例,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该案认定事实有误,及侦查审判阶段存在违法行为,陈某金申诉理由不成立。

连江县检察院秉持“小案不小办”的理念,以“求极致”的精神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努力解开信访人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通过上门走访信访人及其家属、周边邻居及其所在乡镇、村居干部,了解信访人申诉的原因。

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公开听证会前,福州市检察院、连江县检察院多次共同研讨听证会的方案,并积极依托当地“网格”力量,征求党委政府、村委会意见、建议,多层面预先分析研判听证会细节。经信访人陈某金同意,2022年5月17日上午,在信访人所在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会。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决定,也向有关机 关提出给予信访人人文关怀的建议。 信访人陈某金对检察机关的说理和听证员意见表示认可,当场决定撤回申诉,息诉罢访。

连江县检察院对信访人实际情况开展评估,积极协调县、镇、村三级参与帮扶,从县委政法委、镇政府争取涉法涉诉化解救助金及困难补助金共1.3万元,尽力缓解信访人生活燃眉之急。

本案是对文革前的“老”案子提出“新”申诉的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检察机关以实质性化解矛盾为目标,坚持诉源治理,落实首办责任,避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避免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走过程”,结合时代背景、历史因素,将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与人情关怀有机融合,促使信访人信法服判,促进信访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信访人撤回申诉,有效避免了逐级申诉、矛盾上行。

下一步

连江县检察院将在提升自身办案质效的同时

建立常态化治理重复信访机制

化解信访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着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