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章来源公众号: 民航百科资讯

今天有好几位读者添加我的微信,都反应了同一件事。

事情的大概就是:

某技有员工感染,同天上班的人需要向社区报备,并居家隔离。公司划定的隔离时间是19号—25号,如果超过了25号了,那么就不算是因公隔离了,那么超过25号的隔离时间就需要轮休或者请年假。

按照某技的因公隔离的规定:

因公隔离:

原则上,如因工作安排(出差、支援、轮换等)、工作场所、班车等涉疫原因被隔离的,属于因公隔离。

因公隔离期间不会扣工资,即按照全勤计发工资。

建议因公隔离期间结合实际情况安排线上培训、学习。据实判断,做好员工安抚工作。

非因公隔离:

除可认定为因公隔离人员外,其他人员如因配合国家疫情防控工作被隔离,导致无法前往公司、正常到岗出勤开展工作的,按华北维修基地前期要求执行。

但目前出现的一个问题就是,有些员工当天19号被关在机库做抗原检测,直到20号才回到自己家,而恰巧有些同事是一起合租,根据社区的规定,如果两人合租,那么隔离时间要从最后回来的那个人(也就是20号)开始算隔离时间。

举个例子:A、B合租了,

A是19号回家开始居家隔离的,而B是在20号才回家隔离。现在根据社区的规定,要解除居家隔离的时间超过了25号。

那么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就是,按照公司的规定,这2个人的隔离时间超过了25号,那么超过25号的后面隔离时间,就属于非因公隔离,如果刚好是他们上班,他们就需要请年假或轮休。而对于那些已经没有年假的员工而言,就只能被视为轮休。

轮休,意味着被扣更多的工资。但这对于疫情下工资本就不高的员工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领导对此解释道:

因公隔离期为19-25,超过公司规定的25号的隔离时间,可以理解为配合社区疫情防控,不是工作直接原因导致,所以不计为因公。

为此,有人在员工论坛发帖称:

最新因公隔离政策:刚才开会通报目前因公隔离只算19-25七天,超出这个时限的不再算因公隔离,大家再去跟居委会沟通解释,民航是保民生行业,看26号能不能给解除。

社区按报备时间向防疫部门上报,通知隔离7天,现在又按公司标准,难道在防疫面前,公司的防疫标准要凌驾于社区之上吗?

所以,你们管这种也叫员工关爱?

所以,你们管这叫党建引领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