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开篇,先考大家一个早些年的脑筋急转弯:
请问,世界上有多少种人?
答案是两种人,男人和女人。
之所以说它“早些年”,是因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放在今日早就过时了。
世界早已不仅是两个性别一统天下的时期了。
中国的民族才有56个,美国的性别数量却直逼一百。
有个经典笑话,说的是男警在执法时,遭到了群众要求“换个女警过来”,但随后遭到了旁人的严词拒绝,理由是:
“你怎么知道他们不把自己当女警呢?”
这个笑话,让围观群众在会心一笑的同时,也从侧面体现出美国性别自主现象的普遍性。
“性别自决”
“性别自决”,简而言之,就是说人们可以根据自我认同,回答性别问题。而不用在意其出生证明上的性别。
这就意味着,假设你是一位跨性别者,那么有关性别的问题,你可以回答和出生证明上不同的答案,并且无需出具性别确认证书。
而根据著名研究组织GLAAD搞出来的性别版本,竟然高达惊人的97种,更有甚者,将性别种类细分到了100多种。
以下我将简单举几个例子,给大家介绍一下,除了“男”、“女”的性别之外的其他版本。
01. 无性别
无性别,说的是生理构造上没有发育性别,或者是没有基于自己的生理特征的性别认同感。
对于很多跨性别者来说,其中必然经历的一个痛苦历程,就是“性别焦虑”。
这种性别焦虑,会使患者经历严重的临床痛苦,并对原先身体的身份性别产生严重的厌恶情绪。而这种负面情绪,也会进一步影响患者的心理状态和社会功能。
但是,无性别者就不会经历这种痛苦的“性别焦虑”。无论ta们对原先的身体是否满意,ta们都不会厌恶自己的原生性别。
这是因为无性别者认为自己,并非男性,也并非女性;进而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
“性别”这个标签在无性别者的眼中,变得模糊而又飘渺,再无明确的界限划分。
02. 跨性别男
是指生理性别为女性,但自我认同为男性的群体,有时也被称为“女跨男”。
虽然“女汉子”一词,也能表现出男性化的含义,并将女性与传统的一些男性特有气质联系在一起。
如“豪爽粗犷”,“仗义豪迈”,等词,现如今不仅是男性特有的词汇,也能修饰一些不拘小节的女性。
但是女汉子和女跨男,这两者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
女汉子是行为举止酷像男性,但其本质上,依旧认同自己的女性身份,换句话说,她们会悦纳自己。
但是女跨男群体就不同了,他们不仅追求的是行为举止酷像男性,甚至追求与男人一样的外貌特征。
他们不仅否认自己的女性身份,坚信自己属于男性性别,甚至会为自己的女性生理特征感到苦恼。
因为无法与自己握手言和,他们的心理层面遭受到严重压力。
严重者,甚至会走上轻生道路。
03.跨性别女
与跨性别男含义相近,指的是出生时生理性别是男性,但坚信自己是女性的群体。
抖音上有个粉丝千万级别的大网红,名叫艾比。她就属于典型的男跨女群体。
而在我国,男跨女群体通常还有个称呼,叫“药娘”,她们通过吃激素药物,抑制体内雄性激素的分泌,从而改变自身的性状特征。这一过程,叫做“吃糖”。
虽然大多数药娘,会选择长期性吃药,但仅有少数人会最后选择变性手术。
而除了以上的这三种,还有其他90多种性别:
如流性人,泛性别,酷儿性别,两魂人......等等,在此就不做赘述了
“性别自决”背后的原因
当我们再次回到这个问题时,我相信,一个个问号,已然已经出现在了读者朋友们的心中。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性别不就是只有男女两种吗?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闻所未闻的性别,这是正常的吗?
别急,在回答上述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看一个词,叫“性激素”。
这个词相信大家并不陌生。
通常男性体内分泌雄性激素,女性体内分泌雌性激素。但这两种激素并不是独立存在的,不是说雄性激素只存在男性体中,雌性激素只存在女性体中。
每个人的体中,都同时存在着两种激素。
在一般情况下,它们是能够各司其职的。是男性,那就多分泌雄性激素;是女性,那就多分泌雌性激素。
但凡事都有例外。
当一个人的生理器官与性激素并不等同时,就会表现为不认同自己的原生性别,并且坚信自己是另一性别。
这种心理上的性别错位,就与自身的原生性别形成巨大矛盾。在这种落差之下,跨性别者会厌弃自己的性别,并做出常人看来不可思议的举动。
比如说,一个一米八的肌肉壮汉,却痴迷于穿粉色超短裙。
但是,在这里我想说的是,不管在旁人眼中多么怪异,但ta们是正常的,并且非常勇敢。
设想一下,当你出生时,就要承担着社会上的“性别角色”。
你是个男性,那你就必须要勇敢豪放,要有男子汉气概;你是个女性,那你就必须要温柔贤惠,要有女人味。
但你体内的性激素却告诉你,这具身体只是一个躯壳,是种无法言说的禁锢与束缚,真正的你是另一个性别的自己。
当自己的梦想与社会期待的角色分工,严重背道而驰的时候,我想大部分人都会怯于他人异样的眼光,而选择默默地藏于内心深处吧。
这样的对比之下,你或许能明白,那些跨性别者的痛楚与勇敢了。
“性别自决”,好事儿or坏事儿?
美国一向自诩是一个尊重人权的国家,从它们国家的这种,将“性别自决”作为一种政治正确的决议来看,确实在一定的程度上尊重了跨性别者的自主选择权。也为ta们在后续的生活上,扫清了一定的障碍。
但任由人们自主选择自己的性别,到底是件好事儿还是坏事儿?
文章的前半部分,我已经讲述了跨性别者的艰难不易,并赞扬了ta们的这种追求最真实自己的勇敢。
但,当它作为一项政治正确的事儿时,很多事情就已经变味了。
比如说,这项政治正确,是否是为了选民的选票做铺垫。
再者说,当性别自决越发广泛的存在时,相关的规定是否能够及时跟得上调整?
当一为位男跨女运动员,参加举重比赛的时候。是应该尊重本人的性别选择,将其分入女举重员的队伍中?还是为了比赛的公平,将其分到男举重员的队伍里?
一个大难题!
更不用说,很多还没有足够分辨能力的青少年,也在舆论媒体的这种宣传之下,对自身的性别认知产生混乱,从而去做了变性手术。
可是ta们根本没搞清自己想要什么!
政府对跨性别者的利益加以维护,并大肆宣扬“人权”的存在,却对顺从原生性别的女性,加以舆论和法律上的施压。
从美国通过“禁止堕胎”的法案中,就可见一斑。
美国这种“人权”的双面演绎,又是否也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女性的生存空间?
以上问题都未曾可知,性别自决相比以往来说,确实是一大进步的表现。但文明的进步,不只是体现在对个别群体的支持鼓励上,更重要的是,它要在立法层面上兼顾全部群体,做到真正的不偏不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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