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楚涵 | 文

近日,广西一家长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陆川县实验中学有高三家长以“感谢老师”为名,在微信群组织学生家长捐款,并公布未捐学生家长名单。经核查,家长反映的问题属实。陆川县实验中学1907班共有80位学生家长捐款2.84万元,同时排查发现,该校高三24个班级,都存在上述问题,共有1908位家长捐款67.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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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样的家长的感谢行为一定是违规的。2014年教育部就印发了《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家长群以“感谢教师”的借口,组织捐款,这显然和众筹、送礼没有本质的区别,甚至更加不加掩饰,直接收钱。而教师不仅收取巨额捐款,还不及时向学校汇报,显然是将家长群当成了一个敛财的“隐蔽”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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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这个感谢的理由显然有些单薄了。高三的教师面临着学生们即将高考的授课压力,确实比平时更加辛苦。但教师的职责本就是传道授业解惑,新闻报道中也并未说明这些教师做了什么让家长们如此“感动”?不惜捐款近70万元用来感恩教师。

或者说这所谓感谢金,实际是家长们交给教师的加班费?2020年,湖南娄底一高三班级家长群内通知,向每名学生收取2100元“辛苦费”。班主任称,这笔钱是教师正常工作8小时以外的加班费,统一交给学校。消息一经传出,舆论哗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如果这真的又是一次假借感谢之名而进行的加班费收取,那就不仅是不合适,更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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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这样的感谢还造成了人为制定的不合理的道德衡量标准。既然说是提议,那就表明组织人对外宣称这次捐款并不是强制性的。但报道中又提到捐款家长和未捐款家长名单会被公布在微信群中,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逼迫所有家长都掏钱。同时也会导致经济条件并不好的家庭,以及本身并不赞同这一行为的家长会因不捐款而被扣上“不尊重教师”“毫无感恩之心”的帽子,成为众人指责的对象,孩子们在学校中也会遭到冷眼和区别对待。“不交钱就是不懂得感恩”便是这件事透露出的不合理的道德衡量标准,不是只有金钱才能衡量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强制性地把自己对于感恩的定义加到所有人的头上,未免太过于独断了。

诚然,教师将自己的毕生所学毫无保留地传授给自己的学生,让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发光发热,实现自己的梦想,这伟大的职业值得我们真诚的感谢。只是希望家长和同学们再斟酌一下表达感谢的方式。一方面,这样的大规模组织金钱感谢不但让这份心意变了味,甚至还会令人质疑其目的。家长们的小聪明不但没有对孩子们学习产生帮助,反而扰乱了学校的风气,使感谢教师这件温情的事染上了俗气。另一方面,教师不想伤了家长们心意收下捐款的同时自己也违反了法律规定,本是一件温暖的事却因方式的不当造成两败俱伤的结果。

建议家长和学生们不妨试试换种方式,为教师送一束花、写一封感谢信,将自己的心意传递出去。非物质性的感谢往往更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教师在接受感谢时也能减轻心理负担。

本文系【尖教吧】原创,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