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悔改

陈旭,陕西铜川人,从小学开始辍学,2001年,陈旭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在少管所被教育了三年后,因表现较好,被提前释放。

2005年的陈旭已经成为了一名父亲,但是,他并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相反,陈旭的父亲为他操了不少的心,租房子、买家具,但是陈旭并不争气,他几乎卖了所有的家具,只好回到桃园煤矿家属楼去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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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的春节期间,陈旭的父亲去下煤窑,他自己在家,整天无所事事便经常到网吧上网,期间,他认识了19岁的女子叶某,并于6月将其带到狼沟的家中,将其囚禁在屋内,叶某企图逃脱,求救未果,回家后的陈旭得知她想要逃走,下狠心将叶某杀害,尸体埋到了附近。

多次作案

2008年8月2日,陈旭同样在网吧认识了同样是19岁的女子郭某,他几次三番地对其进行邀请,先是将其邀请到公园喝酒聊天,后又邀请其到家中。最后,他们来到一孔荒废的窑洞内,陈旭先是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又将其杀害,埋于周围的新坟旁,还不忘将其钱财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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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月,陈旭又将另一受害人张某带到同一窑洞,采取极端的措施,如殴打、恐吓等逼迫其陪睡,张某发现事情不简单后,在陈旭熟睡的时候趁机逃走并报警。警方将陈旭拘留了10天,并被罚款500元,但杀害郭某一事仍未暴露。

被抓判刑

同年11月28日,警方在新坟下发现了郭某的尸体,此时的尸体已经白骨化,警方对现场进行勘查,在附近的一孔窑洞口发现了一条被撕烂的破布,形状看上去像是女士内裤。根据调查,警方锁定了嫌疑人陈旭,并在70多公里以外的网吧将其抓获,带回警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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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5日,法院审理郭某被杀一案,宣判陈旭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并且在刑满释放后的五年内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法院判处陈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拖延时间

法院宣判陈旭被判死刑,在陈旭被关押进看守所后,他又供述出一起新案,正是叶某被杀案,随后,警方在狼沟附近进行搜寻,找到了叶某的尸体,警方对陈旭进行了询问,详细了解作案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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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在以后的十年间,陈旭不断交代新的案情,并明确交代了埋尸地点。

2014年,据陈旭的交代,警方在狼沟附近有一次找到了一具尸体,经鉴定,尸体为杨某,杨某自己居住,杨某的父亲进行吸毒买卖没有定所,母亲长期服刑,因此,杨某的生活无人过问,即使是被害也无人知晓。

在这次寻尸以后,陈旭陆续提供了3个埋尸的地点,然而在警方仔细搜寻后,并没有发现任何尸体,怀疑是陈旭故意撒谎拖延时间,为的就是让自己能够多活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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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

2019年11月12日,验明罪犯陈旭的身份,带到指定的刑场,执行死刑,注射而死。从判定陈旭死刑到执行死刑,案件整整拖了11年,不过最终还是将凶手绳之于法。

法律是公平的,会迟到但绝不会漏掉。既然对生这么渴望,那当初就不应该在法律上游走,在作案时就应该想到最后的结局,凡事三思而后行,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