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店必须赔偿我500万大奖!”浙江衢州市,徐某与妻子金莲开了彩票店,金莲负责打印顾客彩票。潘某是老彩民,经常来店里买彩票,一来二去两人相熟,潘某将17张自选号码交给金莲打印后,和妻子取走纸质彩票。
当晚开奖后,潘某发现自己号码中了500万大奖,次日来兑奖时发现金莲将中奖号码打错,将361091+6打成361071+6,导致自己错失500万大奖。潘某和金莲交涉,金莲也承认当天犯困导致打错订单。
潘某认为金莲的彩票店是省体彩中心销售点,徐某夫妻与省体彩中心是彩票代理销售合同关,于是要求体彩中心赔偿500万但被拒绝,潘某于是将金莲夫妇和体彩中心告上法院。法院最终的判决让人意外。(来源浙江高院判决)
@王仪律
人生能够中一次彩票可以说非常不容易,更别说中到500万的大奖。可想而知潘某当时知道自己的彩票被金莲打错号码的愤怒。任何人都不可能冷静,甚至会去做出疯狂的事情。按理说,潘某要求体彩中心赔偿500万,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情理之中并不意味着在法律上会有道理。一审法院判决体彩中心酌情赔偿5万元,潘某不服上诉,结果二审法院直接认定体彩中心一分钱都不需要赔偿。其中的过程真的是跌宕起伏。
首先,潘某是可以起诉省体彩中心的,法律上也是这样规定。省体彩中心与金莲夫妇之间存在体育彩票代理销售合同关系,省体彩中心对金莲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而且金莲曾进行业务培训并获认可,所以省体彩中心亦应对金莲的体育彩票销售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潘某起诉省体彩中心没有问题。
其次,一审法院之所以判决体彩中心赔偿5万,是考虑潘某的真实意思是要购买号码为361091+6的彩票,但因销售员金莲在打印彩票过程中未尽审慎义务,没有将潘某的真实意思记载于彩票之中,所以金莲在销售彩票的过程中存有过失。但是潘某在接受交付的彩票后,未及时验票并提出变更号码的要求,也存有过错。所以酌情判决了5万元。
对这样的结果,潘某肯定不服要上诉,500万变成了5万块,这谁能受得了。体彩中心也不服,和我有没有啥关系凭啥要让我赔偿5万块,他也提起了上诉。二审的判决出人意料的一分钱没有赔给潘某。
二审法院认为,这个案件的核心不在于买彩票,而在于金莲是否具有提醒潘某核对彩票号码的义务。潘某是个老彩民,对彩票规则非常清楚,在金莲的彩票店买彩票也是常客,而且号码是中奖的关键要素,稍有出入,得失巨大,已是常识。
因此即便省体彩中心有提醒核对的义务,也因此没有实际履行的必要。何况,彩票交易是一种商业投资行为,当事人对自身权益本应具有合理的谨慎注意文务。
而且,在开奖之前,每一个号码都没有特殊性,销售人员金莲打印出与潘某自选号码不一致的号码,也未违背其真实意思。其次,该号码的打印系经过电脑网络系统的一系列指令交换完成的,不属于表示错误的范畴。
从法律上解释,就是说潘某给出的号是一种彩票合同的要约,而金莲错误的打印号码构成了新的要约,根据规定,对于新的要约没有反对就属于接受。但潘某在拿走彩票的当时并未提出异议。
潘某要求打印彩票至领取彩票之间,虽有一个10分钟的间隔,但双方交易仍属对话式的,因此,潘某事实上也有可能在当时即作出如何选择的意思表示。何况自其领取彩票至当期彩票投注截止时,尚有6个多小时的时间,潘某如能谨慎注意,有可能发现差错。但潘某始终未提出异议,应视为接受之默示。
所以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潘某得不到一分钱的赔偿。这件事青再次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买彩票真的是靠命,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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