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罗山县自然资源局把矿山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资源开发与环境恢复治理并举的方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治理,持续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绿色矿山创建。

强化组织领导。该局成立了矿山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制定了资源整合方案,拟将6个采矿权整合为2个采矿权。下一步,拟在通过市政府矿产资源联席会议后,注销原采矿权,对新的矿区范围重新挂牌出让。

强化工作举措。该局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对重点矿区、重点环节安排专人跟踪监控,全力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措施、有落实。

强化巡查排查。该局联合应急、环保、公安等部门对辖区矿山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落实昼夜巡查排查制度,增加巡查排查的频次,一矿一策分类建立生态修复整改台账,集中人员、时间、精力,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实行日汇报日通报,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和属地责任,督促各矿山企业履行好生态修复责任。

加大整合力度。该局围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充分、合理、有效利用全县花岗岩矿产资源,加大矿山整合力度,科学制定矿山发展规划,焕发传统产业新生机,聚焦转型发展新势能,推动石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大宣传力度。该局加强与矿山企业沟通,及时宣传相关政策,妥善处理资源整合工作中存在的环境、安全、贷款等问题,确保整合工作有序推进。(通讯员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