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名昭著的乱港主谋黎智英尚未受审,围绕他邀请英国大律师欧文为其辩护,香港特区政府和爱国爱港人与乱港势力和国外反华势力的斗争进入白热化阶段。
11月28日,香港终审法院驳回香港律政司反对黎智英聘任欧文的上诉请求。 终审法院的这一决定,引起爱国爱港团体“香港政研会”和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李家超的强烈不满。 “香港政研会”在终审法院前举行,要求人大常委会释法,禁止外籍司法人员参与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件的审判。 李家超向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建议人大常委会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六十五条“根据香港国安法立法的原意和目的,不具备当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者大律师可以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要求说明
终审法院的这一判决,让黎智英参与的“港区国安反”事件提前陷入纷争。
黎智英的特殊身份,受审无风不起浪,必将引起西方反华势力的强烈阻挠。 但令人意外的是,香港高等法院、终审法院纷纷驳回律政司上诉,让阻挠黎智英审判的风波提前到来,进一步加剧了西方反华势力干涉香港司法、破坏《港区国安法》的反击势头。
香港高等法院有为数众多的恋殖法官和“洋法官”,它们驳回律政司的上诉完全出乎意料。 但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是备受肯定的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为何在他的审理下,终审法院最终做出违背香港民意的决定?
从终审法院的审判过程中可以窥豹。 在香港高等法院驳回律政司的上诉后,律政司代之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 终审法院将于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处理律政司的上诉许可申请,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及霍兆刚审理,为期一小时。 黎智英参与的违反《港区国安法》案案情复杂,涉及多人,对法律非常敏感,怎么可能一个小时就能审理?
在25日的审理中,终审法院没有当场作出判决,而是拖延到28日作出书面回应。 原定1小时内作出判决的上诉请求,为什么要拖到28日,以书面形式驳回律政司的上诉呢? 这三天发生了难以想象的斗争,斗争的结果表明恋植法官占了上风。
这表明终审法院在保护香港安全的问题上仍然“不明朗”。 其中就有恋殖法官,以其影响力极力阻止《港区国安法》落地,此外,还有个别法官长期被西方的话术洗脑,不能正确理解《港区国安法》,只学了西方国家鼓吹所谓“人权”的皮毛,而西方国家则认为
中央赋予香港特区高度自治的权力,但这种“高度自治”并不是置之不理,也不是香港司法系统恣意妄为,而是在关键时刻予以纠正。 现在,到了“关键时刻”,人大常委会应李家超的要求,对《港区国安法》进行解释,肯定会得出“禁止外籍司法人员参与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件的审判”的结果。 这给香港各级法院敲响了警钟,如果不能站在国家和人民一边,等待它们的将是系统重建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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