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陕西西安,高层住宅楼发生一起严重火灾,根据最新通报,事故已造成5死3伤的惨痛后果,冷冰冰的数据背后是5条鲜活的生命,令人感到万分悲痛!

据悉,13时21分,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未央区鸣华府小区高层住宅冒烟,指挥中心迅即反应,并调派18车7人赶赴现场处置。

13时32分,辖区消防救援站到场,经侦查了解,事发小区6号楼一楼大厅、过道、楼梯间杂物着火,现场浓烟较大并顺着楼道蔓延至楼上。

13时5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救援力量逐层逐户排查疏散人员,共营救被困人员8名,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其中5人抢救无效死亡,3人生命体征平稳。

目前事故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初步估计过火面积25平方米,当地正积极开展遇难人员家属安抚救助、心理疏导工作,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1.21分接警,32分到场,50分扑灭明火,消防救援力量可以说是十分高效,有效的维护了更多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但5人丧生还是令人遗憾不已,灾难面前生命如此脆弱,令人唏嘘不已!

2.天灾人祸,水火无情!5条鲜活的生命,5个破碎的家庭,背后是无数的血和泪,希望逝者安息,生者节哀!

3.事故已经发生,伤亡也已注定,当前最重要的是全力做好善后工作,同时对于事故起因仍需仔细调查,杂物是谁堆放?管理责任归谁?到底是人为纵火?还是不小心失火?这些问题必须彻底查清,还遇难家属一个公道,还社会公众一个真相!

4.首先,大厅、过道、楼梯间属于公共场所,居民不得在这些地方对方杂物,杂物堆放者对事故发生具有一定责任,虽然没达到判刑程度,但乱堆乱放和人员伤亡之间具有民事上的因果关系,违反规定堆放杂物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必须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其次,小区物业或者管理人员,对此事发生也有一定责任,随意堆放固然有错,但物业或相关方具有管理责任,其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最后,火灾的直接引发者,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笔者在此仅作2种假设,具体事实以最后官方经缜密调查的通报结果为准。

  • (1)若是火灾是因安全管理或者抽烟等原因不慎引发,则相关责任人员涉嫌失火罪。

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失火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处3-7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目前事故已造成5死2人25平方米过火的严重后果,显然不是情节较轻,即使是失火罪,相关人员也要至少判刑3年。

  • (2)若是火灾为他人故意放火导致,则属于最大恶极!

刑法规定,以放火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死伤惨重,若真是人为纵火导致,则相关人员构成放火罪,至少要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5条人命即使以放火罪判处死刑也毫不为过。

  • 5.事故处理面临着繁重的赔偿责任。

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导致火灾,民事上都称之为过错,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主体包括具有责任的杂物对方者、小区管理者和火灾引发者,具体比例需要根据调查结果详细认定,而赔偿范围则包括死者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以及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

灾难已经发生,伤亡无法避免,接下来最重要的工作是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希望此次火灾对广大网友也能有个警示:公共区域不要乱堆乱放,管理人员必须履职尽责,天干物燥时刻小心放火,希望灾难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