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战友大家好,超期服役的退役军人,应该说数量还是比较多,那么他们的待遇有什么不同没有?

其实我们战友们都知道,是从九九年之后实行两年义务兵役制度,那么两年义务兵役制度实行之后,基本上就没有义务兵超期服役这种情况。

但是在九九年之前,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三年义务兵役制度,而三年义务兵役制度超期服役的就非常的多,超期服役的战友短则一年,长则三四年的都有,但是一般超期服役干五年的比较多。

比如我父亲,64年的铁道兵,是干到69年退伍。比方说他们超期服役一般都是为了转志愿兵,成为类似于职业军人,这种干的比较长,但是这部分超期服役的战友,虽然说超期服役只是说在津贴上比义务兵于当时的津贴稍微要涨得高一点,但是他退役回到地方之后,并没有很多更特别的一些待遇。

目前来看,满60周岁的这种农村籍老兵的兵龄补助,你三年兵跟五年兵,他实际上都是根据当兵的年限来算的,并不会因为你超期服役,他这个增长的比例就更高。

所以有的战友有这样一个建议,就是对于超期服役的退役军人,能不能够全部纳入医疗优待的对象。根据每超期服役一年,就是在这种医疗报销按比例报销之后,再增加报销5%,以此类推。因为他每超期服役一年,说明他在义务之外做出的贡献和奉献更大,从而实现真正在优待方面实现贡献与优待能够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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