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通过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是常事,转移财产也是常事,将财产转移到配偶或者子女名下更是常事,转移到子女名下的财产,法院能否执行,这个问题是债权人普遍疑惑的问题,下面律师结合实践综合分析一下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给子女的情况。
按照实践情况,可大致分两类,一类是子女是未成年的,一类是子女是已成年的。
对于未成年子女,法院一般可以直接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或财产权益。道理也很简单,未成年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大额财产,可以推定为是父母财产或家庭财产,在父、母对外负债为被执行人,其名下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可直接执行子女名下财产。当然,特殊情况下,也有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与父母无关的。比如,其他长辈给的钱,或者子女自己有特殊才艺,有自己的经济收入,属于子女的财产,自然也不能执行。
在法院直接执行未成年子女财产时,未成年子女可以提起执行异议救济。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名下财产权利非父、母的,有其他合法来源时,法院保护子女的权益,应中止执行。
对于已成年子女,此时因为已成年,推定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来源,因此成年子女的身份跟第三人一样,没有特殊性,法院不得直接强制执行。必须由申请人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请求法院撤销被执行人的财产赠与成年子女的行为,撤销后,再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赠与的财产。这一个过程会比较麻烦。
讲一个经验之谈,实践中更简单的方式。毕竟子女与被执行人有亲情关系,因此凭借这层亲情关系更便捷的达成目标。具体操作方式为:首先法官态度要强硬,传唤被执行人的子女,告诉其子女,如果被执行人不还款,会强制拘留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给子女,大多数是父母的强行要求,法院这么一说,子女一定会考虑拘留对其父母的影响,因此有一定概率会承认财产是被执行人的,此时做好承认财产是被执行人的笔录,就可以强制执行了,免去了打撤销权官司的过程。
本文作者为许世荣律师,个人电话/微信:18111258182。现供职于德恒律师事务所,曾在珠三角某法院执行局任职多年,处理过1000余宗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拥有丰富的司法经验,尤为擅长强制执行类、知识产权类、刑事类案件。本文如需转载,请如实署上作者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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