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北京市卫健委原主任于鲁明涉核酸受贿2.7亿元?

这是一条假新闻,来源也很奇怪。

在某搜索引擎里,曾经能搜到这条“新闻”,但点开发现已经删了;现在已经搜不到了。

这种大新闻,怎么可能由这种“市政电力管道”领域的自媒体独家报道呢?

而且,“收受……行贿”是病句。应该是“收受……贿赂”。

于鲁明最新的正经新闻,是10月底被公诉的消息。他的犯事时间,是到北京卫计委副主任为止。

再查可知,他是2020年11月升为北京市卫健委主任的,也就是距今两年前。

在那之前,也就是他当北京市卫计委副主任并且犯事的时候,全国的核酸都是很小规模的,谁会给他2.7亿?

到目前为止,关于他跟核酸的关联,全都是自媒体的猜测。一些貌似合理的脑补,其实经不起推敲。

比如,那些“爽文”喜欢重复使用的一个逻辑是:于鲁明前脚被查,北京就有三家核酸检测机构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间隔紧凑,必有关联。

这种叙事,有两个漏洞。

第一,于鲁明被查,是4月16日官宣的;北京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北京金准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北京中同蓝博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犯事,分别是5月20日、5月27日、5月29日公布的。朴石是“原始检测数据明显少于样本检测数量”,金准、中同蓝博都是“多管混检”。

隔了整整一个多月啊,你告诉我这叫前后脚、间隔紧凑?

第二,先查副部级的大官,再处理所谓的“导火索”,不符合办案逻辑和先后顺序啊。

凭常识可知,官宣查办某个官员之前,必定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初步调查,有了实锤证据。而核酸检测机构为了经济利益而作假或者稀释样本,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执法部门掌握情况后必然会迅速出击。

如果硬要说这两件事的关联令人生疑,那么,最大的疑点恰恰就在于它们能有多大的关联。

大家的心情和愿望,我当然理解。任何贪赃枉法的人,都应该绳之以法。

我只是就事论事,实事求是。接下来,就等着于鲁明出庭受审的消息吧。

事情正在起变化,咱们明年的日子应该会比今年好吧?祝大家都安康、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