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公众人物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大众的监督。

早在今年二月份,张杰谢娜跳单的事情引发了不小的舆论,并且一度冲上热搜。

简单回顾下当时的事件,相信大家当时都冲浪刷到了:

一名化名H的经纪人爆料并表示,张杰、谢娜曾于2019年6月21日和22日两次在其带领下看房,而后以不喜欢这套房子为由不再购买。

但后期这位爆料人发现,二人其实是私下联系房东购买了该房源,避开了100多万大额的中介费。

据了解,目前案件也迎来新进展,该纠纷案已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最后的庭审结果需要等待法院宣判。

结果虽然还没出,但今天,我们来唠唠这事儿。

1、愤愤不平,地产销售们炸了!!

自从爆出谢娜张杰“跳单”事件后,在房地产圈里也引发了不少讨论,大家众说纷纭。

特别是一线地产销售们,都炸了!!!

这是校长的一线销售群,谈及此事大家都义愤填膺,显然对这件事情非常愤慨,并且唾弃。

2、佣金给多给少是一回事,不给又是另一回事!

大家肯定在想,都是明星这么有钱了,为啥谢娜张杰要跳单呢?

首先,谢娜张杰看中的思南公馆东苑,面积341.77平方米,竣工时间2010年,售价6200万元,折合单价约18.14万元。

要知道,那套房产是价值近6000万元的豪宅,按照一般房产交易佣金2%-3%计算,该房产的中介佣金正常在120万元至180万元之间。

即便是明星,可能要多出一百多万中介费,也觉得肉痛吧。

校长观察到,面对这件事情,众说纷纭出现了两种声音。一方面中介销售们很生气,而有些网友认为这笔中介费过高是不合理的。

但是,校长要说句公道话:毕竟人家中介忙前忙后,带看、链接房源,还有很多隐形的工作付出。

正是因为是明星,更不能不给中介费,对自己影响也不好。

即便觉得太高了,也可以商量少给几个点,但是不能不给啊!

这应该也是各大销售们非常生气的点,说白了就是没尊重他人劳动时间及劳动付出。

既然委托有中介方代为寻找、购置满意的房源,待找到后又因不愿付出委托报酬,这怎么说都是不合理的。

先不说中介方挣多少,付出多少,这与跳单的行为本身来说,是两回事。

3、存在即合理,谁也不能打破市场规则!

其实,近年来买方“跳单”引发的纠纷频频出现。

首先,校长认为市场流通,存在即合理。

就像上面提到,涉及到买房必须得付中介费,若是金额太大,也可沟通商量收的点数少一些,但是绝对不能跳单。

即便在生活中,校长也也会听到各种相似跳单事件,对于这种跳单行为我个人觉得是不道德且不合法的。

因为,如果人人都模仿学习,并私下联系跳单。会完全打乱市场运营规则,这样的影响非常不好,并且对整个房地产的健康发展毫无益处!

也请那些想要跳单的人反思下,打破市场规则,别到时自食苦果。

4、有法可依,谁也不要因小失大!

凡事讲求证据,况且对于“跳单”这一行为,法律是有明确定义的。

如果是买家利用中介平台找到房源,但之后为了省去中介的服务费,便想方设法联系到房东,私下促成交易,这样的行为便是标准的“跳单”。

广东省房协专家委顾问、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信息中心主任黎文江认为:

所谓俗称的买方“跳单”,需符合3个条件:

第一,买方接受了中介的服务;

第二,买方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

第三,买方绕开中介直接订立合同。

所以,即便你是买家,有意而为之,小心违法。

5、那么,中介咋避免跳单?

再回到中介销售本身的角度,要如何避免“跳单”?

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执行会长、国内知名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

1)合同签好(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提供中介服务一定要先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客户签约之前,不向其提供有效信息和实质性中介服务。)

2)提前预防。(在中介服务合同中针对“跳单”行为,约定较重的违约责任,警示客户“跳单”不仅不会省钱,还会给自己带来更重的法律责任。)

3)服务需更好(提供的中介服务专业、贴心、及时,尽量不给客户“跳单”的想法、条件和机会。)

相信如果能够规范严谨的中介合同以及规范的服务流程,对于避免“跳单”能够发挥很好的作用。

最后,校长替各大房产中介销售们说一句:

告诉你们,我们房产中介不是好欺负的!

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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