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睿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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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毒哥&玉成

来源:毒鸡汤(ID:Du-JiTang)

01

最近在微博上有一个博主红了,主要是一看个人简介, 就感觉很有话题度,写的是“ 曾经的全国优秀公诉人,如今申诉无门的冤案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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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伙一看,感觉里头很有故事啊, 于是纷纷围观吃瓜,想看看她说了什么,结果都被这巨大的信息量,和又长又臭的行文方式给绕晕了(不想看可以略过图片,我后面会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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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微信公众号上也同步开通了账号, 总共才三篇文章, 每篇的阅读量都接近10万+, 但是信息量就更复杂了, 我简单总结了一下她在两个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大致就是这么个事情:

1.她本人是一名公诉人,还曾获得过全国优秀公诉人的称号,她的丈夫涉黑( 她在标题里说的是丈夫,但是在正文中说的是“孩子的父亲”,两人的法律关系存疑)是一名律师。

几年前在代理一个经济纠纷案的过程中,他涉嫌帮客户做假证,让客户非法获利两千多万元,最后东窗事发,数罪并罚,被判了10年。

2.丈夫被判刑之后,她自觉天塌了,也对司法程序产生了怀疑,于是在微信和微博上开账号写文章伸冤,质疑法院的判决结果。

3.司法本就不能保证100%的公平公正,原本如果只是这样,大家最多也就吃吃瓜,讨论一下哪方更有理。

但是她大概也是低估了网友们的力量,她的文章走红之后,网友们发现她本人参与过几年前争议很大的“枪形钥匙扣”案的审核工作。

一石激起千层浪,本以为能用舆论为自己扳回一城的她,在这里彻底翻车了。

02

不了解“枪形钥匙扣”案的小伙伴,可以听我的简单概括,厦门一男子在几年前从国外一个枪支形状的钥匙扣挂件,挂件全长4厘米,内装的“子弹”不到2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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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大概是觉得这个挂件挺有市场的,于是和人合伙做起了复刻生意,生产并销售了一批同款的挂件。

然而就是这个举动,让他惹上大麻烦了,2018年,他被辽宁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

我相信正常人都不会将这玩意儿认定为“枪支”,更不认为它会伤人,但偏偏国内法律对于“枪支”的认定标准,还真有点违反常人的认知。

国标《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判定依据》中有一条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 e_{0} \geq 1.8J/cm^{2}.

也就是说枪口比动能大于或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一律判定为真枪。

太复杂的物理计算问题这里就不讲了,只说结论。这个标准,比以前的“射击干燥松木板法”严格了近10倍。

而且按照这个标准,bb弹、弹弓、飞行中的网球、高尔夫球乃至羽毛球,都可以比“枪支”的火力还猛。

这案子从一开始,被告方都主张将挂件认定为玩具而非枪支,不能机械套用1.8焦耳/平方厘米这个标准。

然而最后的结果相信大家都知道了,被告方的主张被驳回,每个被制造和卖出的挂件都被认定为枪支,最后有3人因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到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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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民间对枪支标准的认定本就颇有微词,这个判决结果一出,客观上起了一个特别坏的示范效应,相当于将一个有争议的规定给定下来了。

接下来的几年间,各地都有类似的新闻涌现,比如一名18岁的少年网购仿真玩具枪、天津一名大妈摆打气球的射击摊,都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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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民间,可以说是谈枪色变,各种近似枪形、有发射功能的东西都被视作“敏感”,多是拜上述几个案件所赐。

所以当网友们发现如今为夫伸冤的小作文女主,当年就有份审核过“枪形钥匙扣”案的时候,同情顿时变成反讽,只留下一句句的苍天饶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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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先说个人观感,这次我觉得网友们说得更有道理。

当然,我并不是说工作有争议或失误的公诉人,就不配伸冤,不配得到大众同情了。大家之所以反感她的言行,并不是因为她办的案子有争议,而是因为她双标的本质。

她和丈夫都是专业人士,她还自称接触法律已经20多年,在当地各个领域都有熟人,如果真遇上司法不公的问题要申诉,困难程度比普通人简直不要低太多。

既然这样,为何不通过正当的途径上诉,偏偏要来社交平台上写小作文呢?最符合逻辑的答案就是,正当渠道已经无法让她的丈夫获得比现在更低的处罚了。

我认真看了她发的文章,尤其是公众号里那篇又臭又长的,导致她丈夫被判刑的案件的细节,没看到法院的流程有什么硬伤,所以真相大概率只有两个:

1.她的丈夫有罪,也的确应该得到如今的惩罚,但是本人并不接受,认为有可轻判的空间,所以想利用操纵舆论引起当地法院的关注,获得更多改判的筹码;

2.她的丈夫实际上并没有罪,或者至少说罪行还不至于判这么重,只是和当年的“枪形钥匙扣”案一样,在法律条文上卡bug了。

然后法院也像当年的“枪形钥匙扣”案一样,严格按照法律条文来执行,给她丈夫来了个重判。

情形一模一样,只是位置调了个个而已,结果她就不接受了,崩溃了,还直接对法律产生怀疑了,于是跑社交平台上写小作文,指名道姓地和当地法院叫板。

无论是上述的哪一个可能性,她的行为都显得有点离谱,也挺不专业,自然就无法得到网友们的认可。

最可笑的是,眼看着舆论没按照自己预期的方向发展,她又发了一篇对当年“枪形钥匙扣”案的回应,“痛心疾首”地对自己曾经的偏颇作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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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始终在强调一点,就是她以前的世界太简单了,以为法律条文就是全部,所以“枪形钥匙扣”案办得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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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扣案妻子的微博申冤

但她经历过丈夫的事情之后,现在已经改了,改了啊,以后她会多考虑情理和人间疾苦,不再那么机械了,所以网友们就高抬贵手帮帮忙吧。

要是这番反思发表在他老公出事之前,还勉强可以说是言辞恳切,但是迟来的道歉比草贱。

从业20多年都没意识到自己偏颇,铁拳一砸头上就知道醒了,你说她究竟是在真的反思,还是单纯懊悔自己不走运,或者不够谨慎,刚好被网友们抓到痛脚了呢?

如果是法院判决流程有问题,大可以上诉,也可以网上曝光,但必须有理有据;

如果法院流程没问题,而是法律条文本身有问题,也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呼吁修改条文,或者用曝光的方式普法,告诉民众条文本身的漏洞,让更多人警醒。

但我纵观她的文章,完全没有体现这种共情能力和大局观,从头到尾都只是为自己一方开脱,要求司法为自己一个开绿灯。

这样一个双标分子,还好意思说是优秀公诉人,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好了。

04

除我上面说的这些之外,她的文章中还有很多细节上的漏洞,这也是绝大部分人都视之为小作文,而不是正经的曝光材料的原因。

鉴于篇幅原因,这里就不一一细表了,只说几个最主要的疑点。

1.她和她“丈夫”的真实关系成谜,在一开始的微博话题上,标注的是“为律师丈夫伸冤”,被质疑是否不避嫌后,在正文里又不称丈夫了,改口叫“孩子的爸爸”。

作为法律人士,她不可能不知道严谨的重要性,如此简单的一个称呼,尚且变来变去,不免给人不专业的感觉,博眼球操纵舆论的嫌疑也更大了。

2.在“伸冤”文章发布后,有眼尖的法律界同行对她里面提到的时间细节提出质疑,并列出照片为证,个人觉得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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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本人始终没有回应这个疑点,难不成真的记茬了?无论是什么原因,都足以说明她阐述的内容真实性存疑。

3.个人觉得最重要的一个疑点,就是她在公众号里有3篇文章,分别是最初的伸冤文、后来的回应反思文,以及中间的一篇极为详细(啰嗦)的,说她丈夫是如何因为一件案而入狱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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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然是对判决结果有质疑的,但是纵观几千上万字的文章,都没有提到法院有内幕交易、官官相护、造假诬陷等非法行为。

也就是说她大概率也是认同法院的流程的,最多是对法院采取的法律依据,以及最后的结果不认同。

但是到了微博里,这篇最长最重要的文章,她反而不发了,又或者发了但后来删了,只留下了情绪性非常强无任何实质证据的伸冤小作文。

里面说丈夫之所以入狱,是因为10年前代理案件时得罪过当地高层,结果10年后被打击报复,当地还采取各种手段对他进行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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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专业人士,她不可能不知道这是非常严重的指控,但是偏偏一点证据也没有,全程小作文,所承诺的后续报告也不了了之。

所以他丈夫究竟具体是因为什么被重判的,如果真的只是得罪了人被报复,证据在哪里?如果没证据,那这样说不就是造谣了么。

如果不仅仅是因为得罪人,那么做假证的事情是不是真的?这个最重要的问题,被她避重就轻忽略了。

所以一通疑点分析下来,总觉得她的话可信度有限,如此言行不一的人,居然是“全国优秀诉讼人”,不由让我感到非常滑稽:优秀的这样,那不优秀的得什么样?

难怪这几年,魔法打魔法的社会案件越来越多了,我不认可,但非常理解。

作者:毒哥&玉成

来源:毒鸡汤(ID:Du-JiTang)

别怪我毒舌,生活比我的话更刻薄。负能量也是鸡汤,只不过它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