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沈阳一男子,租房40天,竟将房内冰箱、洗衣机、电视机以及空调等电器全部卖掉,并将房东拉黑后,远走他乡,潇洒旅游去了!
据说,该男子在10月14日签合同入住,在入住期间多次向房东借钱:“第一次借70,第二次借10块,就连电费22块钱,都是房东给垫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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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多日租客未联系借钱,房东觉得有点蹊跷。于是以查水费为由询问租客,却联系不上,微信也被对方拉黑,感觉不妙,急忙打开房门,发现房内所有电器都不见了!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电器全部卖掉,对此房东表示已经报警准备起诉。

房东一下子损失5000块钱左右!只有再在二手市场上购买添置。

后通过朋友圈发现,该男子已经于11月27日买机票去往深圳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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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个应该按偷窃算吧,人性都是这样“丑陋”?深圳一周游,送一年半监狱,划不来。

这样的租客以前有朋友也遇到过:骗房东房产证在办公司、注册,然后大肆借贷,挥霍走人,给房东留下一批债务。

租房也是一种生意,讲究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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