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大队: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11月20日1时28分,蒋侬静驾驶云D827PG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牟定县广姚线东山角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警民警在现场发现有饮酒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6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09.7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2022年11月21日21时32分,艾光建驾驶云EPX16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龙池路客运站路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9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98.8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2022年11月20日22时22分,周鹏驾驶云E88S90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中园大道牟定一中路段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7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225.1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2022年11月24日20时40分,柳云驾驶云ELV77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龙池路县司法局路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49.0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2022年11月27日0时29分,张应洪驾驶云EP557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与兴和路交叉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11月27日0时20分,邹正福驾驶云E8Y597号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与兴和路交叉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11月26日22时37分,邓开宏驾驶云EOK651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牟定县牟化线0公里100米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11月27日0时54分,徐会元驾驶云ENL61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中园东路金喜鹊红绿灯路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11月27日0时09分,梁冬驾驶云A729KP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与兴和路交叉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11月27日0时03分,和兴强驾驶云ELV583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中园大道彝和园门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 | 又一批无证小哥哥 、小姐姐曝光,快看看有你吗?
无证驾驶犹如“移动炸弹”
可总有一些人
却依然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驾驶人驾车上路前
必须要经过正规驾校培训
完成规定的学时和科目
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
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后
才能驾车上路行驶
但仍有一些交通参与者
无视交通法规无证驾车上路
为全力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营造“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的良好交通环境,牟定县公安局在全县内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
为有效震慑、警示违法交通参与者
现将5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进行集中曝光
望大家引以为戒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姓名:董**
时间:2022年11月27日10时58分
违法行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云E****号轻便二轮摩托车
违法地点:牟定县城区路段
处罚:罚款200元
姓名:李**
时间:2022年11月18日15时15分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云EJ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地点:牟定县城区路段
处罚:罚款200元
姓名:习**
时间:2022年11月22日09时50分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云EJM***号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地点:牟定县城区路段
处罚:罚款200元
姓名:普**
时间:2022年11月27日10时46分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云EP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地点:牟定县城区
处罚:罚款200元
姓名:李**
时间:2022年11月27日10时00分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云EP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地点:牟定县城区
处罚:罚款200元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危害大,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证驾驶人员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证,不具备驾驶资格,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做一名合格、守法的好公民。
交警蜀黍再次呼吁广大驾驶员
遵法守规明礼
否则,下一个上曝光台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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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楚雄交警、牟定警方
法律顾问 | 李晓娟律师13638718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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