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2022〕70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起,将以下12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1.纺织街道馨雅如小区25号楼2单元;

2.林荫街道天骄花园小区6号楼1单元;

3.民族街道伊煤北路19号街坊8号;

4.装备制造产业园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区11号楼;

5.装备制造产业园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区4号楼;

6.富兴街道万家惠市场玉都宾馆2—4层;

7.富兴街道万家惠市场锦厦公寓3单元;

8.天骄街道旅游大厦主楼;

9.天骄街道伊泰华府岭秀小区1号楼1单元;

10.幸福街道东方欣园小区15号楼2单元;

11.交通街道磐恒五号小区11号楼2单元;

12.罕台镇田园都市小区D区2号楼1单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

编辑:鲁敏 审核:韩改琴 朱少立

校对: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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