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记者李炼报道 12月3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获悉,针对2022年世界杯期间赌球活动态势,太原公安结合“冬季严打整治”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赌博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赌球行为,连续破获两起网络赌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11月22日万柏林分局民警将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国(男,28岁,山西省保德县人)抓获。经查,11月20日至22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国注册成为国外某网络赌博平台代理,通过微信群引流,招揽赌客通过线上支付的方式参与赌球,参与赌客10余人,涉案赌资6万余元,抽头盈利2万余元并全部挥霍。

11月27日万柏林分局民警将涉嫌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金某(男,34岁,安徽人)、侯某(男,32岁,山西省沁源县人)、马某(女,34岁,山西省怀仁市人)、康某(男,27岁,山西省古交市人)等人抓获。经查,在世界杯前夕,犯罪嫌疑人金某注册成为某外国网络赌博平台代理,世界杯第一天盈利3000元之后,因为提现困难等问题,11月21日起,金某伙同股东侯某自行开设盘口,由马某担任

会计,发展下线康某,组织40余名赌客参与赌博,涉案赌资达15余万元,盈利高达11万元。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参与赌博的50余名违法嫌疑人警方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太原警方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网络赌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对于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五日以下或者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还可以单处或者并处罚款。如若构成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按照具体行为的不同,以赌博罪或者开设赌场罪定罪量刑,最高可以判十年有期徒刑。

目前,我国只有中国体育彩票、中国福利彩票,经国务院批准并授权属于国家公益彩票,除此之外的“博彩”“买球”“赌球”都是违法行为。世界杯虽好看,但赌球不可取,切勿贪图一时刺激或利益而参与赌球,警惕网络赌博陷阱,否则经济上可能血本无归,法律上亦有犯法之嫌,最终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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