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12月5日15时起,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1.东凤街道兴工社区爱民小区7号楼4单元;

2.东凤街道兴工社区爱民小区6号楼;

3.东凤街道城南社区颐和城馨园26栋1单元;

4.朝辉街道工农社区统建楼9号楼4单元;

5.朝辉街道花园社区卓越家园东小区;

6.西凤街道爱国社区卓越家园西小区。

7.朝辉街道花园社区桃源居小区除12栋3单元、14栋3单元以外区域;

8.西凤街道大禹社区德通秀苑除12号楼2单元以外区域。

动态调整后,我县现有高风险区3个,具体如下:

1.东凤街道兴工社区爱民小区9号楼6单元;

2.朝辉街道花园社区桃源居小区12栋3单元、14栋3单元;

3.西凤街道大禹社区德通秀苑12号楼2单元。

提醒广大居民,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餐、少聚集,减少疾病感染风险,切实增强防护意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辉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