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青岛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马海涛),因团险业务操作流程存在内控管理漏洞、团险核心业务系统管控失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协议执行不到位、投保合同不合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业务开展在前、协议签署在后问题;团险部门对于总、分公司的管理要求不予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对总公司未通过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方案进行承保;通过高额发放银保客户经理薪资套取费用,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警告并罚款二十七万元(青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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