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屋子拆迁安置房1#、2#楼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我市白屋子拆迁安置房1#、2#楼已全部进行安置,根据相关政策及工作安排,1#、2#楼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已选白屋子安置房1#、2#楼且已办理交房通知书的安置户。
二、办理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0日(星期三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 ,下午15:00至17:30)对未能按时来办理的安置户,可在安排时间后的任何工作日前来办理。
三、办理顺序:根据电话通知具体办理时间,并在指挥部及安置区相关楼幢公布,安置户可前往查看。
四、办理地点:先到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八一南路老电力公司院内一楼)递交审核有关资料,然后到市行政审批局一楼大厅44号窗口办理。
五、证书性质:所有安置户统一办国有出让不动产权证书。提供相关手续后直接办理国有出让不动产权证书。
六、请广大安置户按上述条款办理,并仔细阅读《办证须知》,准备好相关申报办证资料,按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的时间,按时到场申报办理。如有疑问请到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各联络组现场咨询。
特此公告
瑞金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
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办 证 须 知
一、办理流程:发布公告——电话通知——现场申请办理——审核资料——分批制证——分批发证(指挥部统一领取,等电话通知)。
二、安置户在接到办理不动产权证电话通知后,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拆迁安置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拆迁协议与安置协议为同一权利人):
1、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2、安置协议(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带原件、复印件一份)
4、完税或免税证明
受委托人提供:若委托他人代理办证的,受委托人除携带好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及携带委托人手拿有签字和捺印委托照片。
四、办理地点:八一南路老电力公司院内一楼(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挥部)。
联系电话:0797--2326833
▍编辑:川洲|审核:红都书生
▍来源:瑞金住保
▍整理:瑞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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