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和长宁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法援‘法’语期期谈”栏目,以每期一主题的形式,带您一起解读《法律援助法》这部带着温情的法律。今天,我们要谈的话题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一起来了解下→

典型案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由于楼上业主违规更改下水管道,楼下的白老先生一家可算是遭了殃。不仅屋顶、墙体常年发霉,时不时滴漏的污水还泡坏了地板和诸多物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白老先生多次上门交涉,但楼上业主完全否认违规更改下水管道的事实,居委会等也屡次调解未果。

一天,屋顶又在漏水,白老先生要求楼上业主下来查看,楼上业主非但不同意,反而对白老先生拳打脚踢致其重伤,后医治无效不幸离世。

而白老先生老伴刘阿婆,已经75岁了,智力残疾且生活无法自理,系低保人员。由于他们未生育子女,因此,白老先生去世后,刘阿婆靠着居委会和亲戚的照顾度日。

白老先生被楼上业主殴打致死一案即将在法院开庭,法院向刘阿婆告知了有关诉讼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据此,刘阿婆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加害方给予经济赔偿。

可是,眼看该案庭审在即,作为受害人遗孀的刘阿婆急需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种情况,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法律解答

《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本案中,刘阿婆是本市低保人员,经济困难,根据上述规定,刘阿婆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鉴于刘阿婆是智力残疾,没有正确表达意思的能力,是无行为能力人,需要刘阿婆的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法律援助机构与当地居委会取得联系后,居委会为刘阿婆指定了一名亲属作为监护人,代办了相关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授权法律援助律师参加了诉讼活动。

最终,刘阿婆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参与下得到了及时、有效的保护。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均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也是处理邻里关系的基本原则。只有互谅互让,诚实守信,才能构建起和谐的邻里关系。

资料由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

图片来源于网络

文字:闫 漫

编辑:毕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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