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4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马小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山区生态林管护水平,保护可贵生态林资源”的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山区生态林是北京森林资源的主体,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构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局与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充分发挥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工作专班、市生态保护补偿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切实保障山区生态林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健全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制度,推进山区生态公益林中长期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引导支持集体林场编制经营方案。二是推进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作为新时期工作重点,以“调密度、补幼苗、沃土壤、防病虫、丰物种”作为森林抚育经营核心措施,科学、规范和可持续地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形成复层、混交、异龄结构,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促进生态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三是推进山区森林经营工程,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实施山区森林健康经营抚育任务770万亩,大大提升了我市森林质量和功能效益,每年参与森林抚育的本地农民工近1万人,带动了本地农民在家门口就业增收,同时随着景观环境质量的改善,也带动了运动健身、民俗旅游、沟域经济等绿色产业发展。四是推进森林防火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每年我市常态化推进的森林防火措施包括宣传教育、巡逻检查、监测预警、清理重点区域林下可燃物、重要道路周边等湿化作业,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治理和火源管控等专项行动,在重点时期和大风等高森林火险天气采取超常规布防措施等。五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着重宣传山区森林质量提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全社会关注森林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针对代表相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调整山区生态林管护员政策的建议

2004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通知》(京政发〔2004〕25号),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山区生态林管护政策,按山区生态林类型核定了生态林管护员数量,由市、区两级财政按8:2比例安排资金给予管护员每人每月400元的管护报酬,山区生态林管护员岗位补贴标准每3年动态调整一次。2009年,市园林绿化局印发《关于完善本市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的通知》(京绿造发〔2009〕14号),从2009年7月1日开始,上岗务林的生态林管护员人均每月补贴提高到440元。2017年,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本市农民增收及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将全市补贴标准提升至每人638元/月,执行至今。

该项资金2009年已纳入体制划转资金,具体发放标准和发放工作由各区负责。2021年10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促进本市农民增收若干措施》,明确“通过全面落实平原生态林管护、规模化苗圃建设、山区森林经营等充分吸纳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2021年年底,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我局等部门对我市现行惠农政策、惠农补贴开展调研,生态林建设、管护和生态林补偿等成为带动本地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支撑,成为本市特别是生态涵养区农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保持联动,落实法定职责,统筹完善生态保护补偿等相关政策,指导各区加大生态林管护基础设施投入,切实改善管护员工作环境条件。

(二)关于提高山区生态林养护补贴标准的建议

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于2010年建立,2017年1月开始,资金标准提高到70元/亩/年,执行至今,其中直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态补偿资金为42元/亩/年,森林健康经营管理资金为28元/亩/年。今年已到新的政策调整窗口期,拟在现行每年每亩70元的基础上,依据山区生态公益林的资源总量、生态服务价值、碳汇量的增长情况和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继续提高补偿标准。目前我局已委托第三方开展了山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和方式调整研究,已形成调整方案,下一步,计划会商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后,拟于10月底报市政府审定。今后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每5年调整1次补偿资金标准。

(三)关于建立林木管护新机制的建议

一是积极发展新型集体林场。为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科学经营、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持续提高集体林综合效益和农民“绿岗”就业水平,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促进首都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8〕1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发展新型集体林场的指导意见》(京政办发〔2021〕15号),提出在平原、浅山地区重点探索发展新型集体林场,通过新型集体林场,把农民组织起来,把资源利用起来,把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把区域森林资源转化为农民增收致富的绿色资产。该项工作自2018年启动以来,至今累计建成新型集体林场 77 个,涉及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大兴、昌平、怀柔、密云和延庆 9 个区的 84 个乡镇、1449 个村、155.5 万亩集体生态林,提供 11757 个就业岗位,解决当地农民就业 9665人,占比 82%。目前来看,该政策机制为形成“乡干、区管、市督”的工作局面提供了支撑,也能较好地壮大集体经济,保障农民就业增收。2021年9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若干措施》以市就业领导小组名义印发,明确“发展新型集体林场,将生态林管护农村劳动力纳入职工社会保险体系”。下一步,计划通过建立乡镇级新型集体林场等形式的日常养护机构,实施减员增效,逐步将参与养护和抚育经营的农民转变为职业化、专业性的养护工人,提高工资待遇并完善社保等保障。

二是推进全市生态公益林政策统筹。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结合园林绿化领域市区事权划分,适时出台政策。根据《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市总指发〔2018〕15号)有关规定,宜林荒山造林工程建设完成后,管护工作纳入山区生态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推动了一定范围内“同地同树同政策”;新一轮造林的土地流转补助和养护政策已延伸至浅山台地、平缓地、拆迁地造林,部分区也提高了原有平原生态林的土地流转补助。

(四)关于改善护林防火设施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森林防火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新建497处森林防火视频监控设施,全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85%。二是建设并运行森林防火卫星遥感监测服务平台,实现全市森林防火监控覆盖率100%。三是鼓励各区和有林单位积极推广无人机在森林防火宣传、巡查、监测预警、火情早期处理等方面的应用,强化4万余名护林员地面巡查、282座森林防火瞭望塔监控作用,形成我市卫星监测、航空巡护、视频监控、塔台瞭望、地面巡查“五位一体”监测网络体系。目前监测网络体系已建成,但还有需要完善的方面,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代表的建议,开展森林防火道路基础情况摸底调研,逐步改造提升生态涵养区现有破损严重、影响应急火情处置的防火道路。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2年6月28日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