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李某某等4人涉嫌盗窃案、白某某、姬某某等3人涉嫌盗窃案、许某某涉嫌盗窃案举行不公开听证会,决定对赵某某、薛某某等6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毕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12月8日上午9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腾讯会议。

三、听证方式

本次听证活动采取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社会公众可在12月7日前向本院申请旁听(请旁听人员提前打电话获取会议号码)。

四、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小慧、呼毕图、贺亚楠

电话:0477-8187741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5日

来源: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