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记者侯津刚)12月6日,记者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2022年上半年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已完成核算,汾河上中下游涉及的6个设区市中,太原市、吕梁市、晋中市需要支付生态补偿金,忻州市、临汾市、运城市将分别获得生态补偿金。
根据通报结果,太原市需要合计支付18515万元生态补偿金;忻州市合计获得6000万元生态补偿金;吕梁市合计支付2055万元生态补偿金;晋中市合计支付8800万元生态补偿金;临汾合计获得12370万元生态补偿金;运城合计获得2400万元生态补偿金;省财政合计获得8600万元生态补偿金,其中太原市因出境韩武村断面水质较入境河西村断面水质降低上缴省级财政7000万元。
近年来,山西大力推进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探索在汾河流域上下游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补偿资金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对汾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情况进行核算,并将核算结果通报各市政府,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推进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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