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山东省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辛安工业园24号厂房西侧一、二层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RHT20221015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辛安工业园24号厂房西侧一、二层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黄岛区辛安街道南下庄社区股份经 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般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辛安工业园24号厂房西侧一、二层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辛安工业园24号厂房西侧一、二层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单位(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
2信用要求
(1)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招标活动;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 表身份证,社保证明(授权代表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原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 其附注,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
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最新一期财务会 计报告原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 量表);
(5)提供法定职能部门出据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 材料是指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 指参加招标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 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应提供法定职能部门出据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开标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不限,可以是 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的明细表、设备购置发票等)原件; (7)南下庄支部委员会和董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8)投标人需缴纳押金:800000元;履约保证金:50000元(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一次性缴纳第一年租金,押金直接转为第一年的租金(多退少补)
后四年每年到期前三个月缴纳下一年全部租金;
(10)中标人中标后在租赁期限内不得转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05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07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3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2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包号
底价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
1底价为136元/平方米/年
厂房租赁(租赁期限原则上为五年)
2.根据原合同及民法典规定原承租方有优先租赁权力。具体方式为:如报最高价的投标单位 非原承租方,招标人需询问原承租方是否同意按最高报价承租,如原承租方同意则原承租方 中标,如原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权,最高报价投标单位中标。
3.目前厂房由原承租人使用,且原承租人有意续租并将按程序参与投标。如原承租人未中标, 向中标人交付的时间为原承租人搬离之日,租赁期限自向中标人交付之日起算,且以原承租 人搬离后的现状交付给中标人。中标人不得以交付时间及交付时的厂房状态提出异议。
4.未提供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 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711420489
邮 箱:hyzc3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