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永辉律师,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合伙人。擅长办理侵权责任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人格权纠纷、监护责任纠纷、劳动者致害纠纷、违反安保义务纠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产品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高度危险责任纠纷、动物致害责任纠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义务帮工责任纠纷等各类侵权纠纷事务,执业十多年以来办理了大量的侵权纠纷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专业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因楼上住户厨房下水管道漏水,下渗至楼下造成邻居财产受损,损失应该由业主承担,还是应该由物业承担呢?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和老李系居住在上下楼的邻居,小王家厨房下水管道漏水造成楼下老李家房屋受损。双方对因漏水致老李家的吊柜、地柜、微波炉的6000元损失没有争议,但是对谁承担责任产生了争议。老李遂诉至法院。
老李认为是因为小王家漏水导致自己财产受损的,所以应当由小王承担赔偿责任;小王则不认可,认为责任在于物业,因为漏水点在是下水管道检查口,并非自家厨房排水口漏水,下水管道口检查口属于业主共有部分,所以不应当由其承担责任,而应当由开发商及物业承担责任。要破解老李和小王之间的纠纷难题,就需要调查清楚漏水点的主下水管道,究竟是业主的共有部分还是业主的专有部分,以此来认定赔偿责任的主体是谁。
法院经审理认为
涉诉楼宇每户均设有下水管道检查口,其作用是方便业主查看管道状况,在发现堵塞时,可以进行疏通。下水管道检查口虽位于共用下水管道,但考虑到该检查口位于业主室内,由业主控制,未经业主允许,他人无法控制使用。故,下水管道检查口具有排他使用及明确区分的特性,应属业主专有部分。
所以,因下水管道检查口的扣盖松动渗漏造成的损失,应由专有部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责任。小王作为涉案房屋下水管道检查口的所有权人及管理人,未履行维护管理的义务,存在过错,应对渗漏造成老李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外,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老李、物业对检查口的扣盖松动存在过错,故对小王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判决小王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赔偿老李损失6000元
关于房屋漏水法官教您找到侵权主体
01.相邻业主在房屋装修或者有部分管理不善导致漏水的,相邻业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02.若是受侵害方自身使用不当或随意改造房屋结构等造成的渗漏,漏水责任由受侵害方自己承担。
03.房屋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漏水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04.物业公司对公共排水管等设施设备负有维护维修义务之时,如果因为物业疏于管理或监管不善造成的漏水,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或出现问题后物业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等,物业公司也要承担维修不及时的责任。
05.因使用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房屋漏水时,可要求产品销售商或生产商赔偿。
法官提醒
业主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漏水事件时一定要理性对待,做好现场保护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调查清楚造成漏水的主要原因,再根据原因找到真正的侵权人,就能运用好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法律问题要了解,可以直接电话咨询要永辉律师,要律师具有十年专业律师从业经验,一定会为您分忧解难!
来源:宝坻天平、天津高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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