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为了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因下列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长洲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下列被执行人财产下落的举报,从2022年12月7日起至本院执行结案止,对首位提供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汽车、银行存款等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10%的人民币奖励。

被执行人姓名:杨子杨

公民身份证号码:45041119910427001X

执行依据:(2022)桂0405民初115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金额:34579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住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华洋花园小区A栋1301房

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同时也希望被执行人见此公告后,积极与本院联系,到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举报电话:0774-3859061

联系人:黄法官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来源:长洲区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