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犯罪者的年龄正在逐渐走向低龄化,未成年人的犯罪已经引起了当今社会的极大关注。

曾在2004年,北京就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绑架杀人案:四名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罪犯绑架了16岁的学生小雨,向其家人索要150万赎金,并且,他们在赎金未到手的情况下,就先将人质杀害。

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年为何变成了如此残暴的未成年罪犯?他们又得到了什么样的下场呢?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回顾一下整个案件吧。

案件回源

犯罪嫌疑人任某(17岁)、南某(17岁)、杨某(16岁)、于某(15岁)都曾经是学校的问题少年,在上学时就为霸学校,因为品行恶劣被学校开除后,一直在社会上游手好闲。

2004年3月,任某因为没钱去网吧上网而找到了同样为钱发愁的南某和周某,因为其都未满18周岁,不会被判死刑,几人便商议着想要做一起“大买卖”,准备绑架一个有钱孩子,并对其家人进行敲诈勒索。

南某提议绑架他之前认识的大兴区某实验中学的学生小雨,因为小雨平时出手阔绰,家里应该比较有钱,几人统一了目标,开始准备实施犯罪。

案件经过

2004年4月20日晚,任某、南某、杨某、于某四人来到了大兴区某实验中学门外,借着南某与其认识,将小雨从学校内骗了出来。

小雨出来后,几人把小雨围住,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匕首,电线等物,把小雨逼到了大兴区亦庄镇星岛嘉园莱茵河畔住宅小区附近的一片拆迁地里。

几人用小雨的电话给其家人打了勒索电话,逼迫小雨的家人交出150万,如果不给或者报警,他们就撕票。

小雨曾经在过程中想挣扎逃跑,但被几人拦下并狠揍了一顿,几人想到南某与小雨认识,担心小雨离开后会报警,便对小雨起了杀心。

任某先用木棍将小雨打晕,其余三人拿出电线死死勒住小雨的脖颈,导致小雨当场死亡,事后,几人将小雨的尸体掩埋。

案件结果

小雨的父母在接到勒索电话后心急如焚,立刻准备筹钱并与绑匪联系,但他们发现除了第一次接通电话后,之后再也没有小雨的消息,这让他们心生凉意,并立即报警。

警方接警后立刻进行了缜密的侦查,很快就锁定了绑架小雨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并对其实施抓捕。

4月22日,警方成功将其四人抓捕归案,四名案犯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4年11月11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虽然此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但由于四名被告人都属于未成年人,不适用于极刑,于是做出了以下判决:判处被告人任某和南某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5年,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两年。

四名案犯在听到法院的判决后,仍然毫无半点悔恨之意,竟然彼此相视而笑,庆幸自己逃过死刑的审判。

最后的话

有些人,生来便是鬼。这四人在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行为之后,居然还如此恬不知耻,属实不像是人之所为。

因为他们的私欲给一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但他们受到的惩罚真的足够多吗?

愿逝者安息,天堂没有恶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