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人们对于“霸凌”这个词并不陌生,对霸凌之人更是深恶痛绝。但是仔细想想,实施霸凌行径的所谓“团伙”,其实际核心人物,往往只有那么一两个人,其余的,就是我们所说的“为虎作伥”的人,这些人成倍于“核心”人物。这些“为虎作伥”的人,同样令人深恶痛绝。
几天前发生在浏阳的“廖主任事件”,廖主任是入室殴打户主危某的“元凶”,而另外三个后来在浏阳有关方面通报中的“巡防队员”,则显然起到了“为虎作伥”的作用,因为在廖主任殴打危某的过程中,此三人非但没有劝阻廖主任,三人的走位显而易见有对危某形成“合围”之嫌。
这一点,许多网友在观看了视频后,都有如此“内行”评说。
和旁人“小打小闹”打过架的人都看得出来,三人的反常举动表明,此三人事先明知廖勇殴打危某的动机并放任廖勇实施了殴打行为。
我们大胆猜测一下,假如危某当时不是任由廖主任殴打,而是有所反抗,旁边那三位会旁观廖主任与危某一对一单挑吗?不论是前去“助威”,还是关键时候“拉偏架”,危某只要反抗,被四人群殴毫无悬念。
那么,有意思了,按照通报所说,这三个人既不是警务人员,也非在册的辅警,按照浏阳方面的通报,此三人为“巡防队员”,且在处分廖主任的同时,已经一并予以辞退。
但是且慢,通过对视频慢放,该三人中,有一人腰间疑似佩戴手铐,有一人肩章下疑似佩戴执法记录仪。针对这两个疑点,北京商理律师事务所12月6日关于《对浏阳廖勇等四人提请刑事立案侦查之进展的第二次说明》一文中,从法律角度指出——
我们不过度解读浏阳方面的通报,为何没有说明这两个“疑点”,也不揣测此三人属于“合法”使用手铐和执法记录仪,我们就从“非法使用”这一个角度来论是非,这三个“为虎作伥”的人,岂能一个“辞退”就万事皆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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