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区海棠镇庄严村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长寿交巡警在事发后36小时即将肇事司机抓获。

事发时间当日6点50分许,八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海棠镇庄严村道路有摩托车撞倒人后逃离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被撞的是一名八十余岁的老人,随即联系了120救护车将其送去医院进行救治。随后对现场进行勘察。

然而因事发时天色尚未大亮,目击者不能清晰描述车辆及驾驶人的特征,地上也没有任何散落物,只知道是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事发后沿国道243由海棠镇正街往土桥村方向行驶。虽然证据链不齐全,破案难度很大,但本着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大队长杨科迅速安排警力查看沿途监控,逐卡驻点对照比较、分析判断,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经过十几个小时的研判摸排,终于锁定嫌疑车辆。但由于其行驶轨迹消失的地方是农村支路,没有监控,民警便对附近村庄挨家挨户进行走访排查,终于11月29日晚上6点40分许找到了肇事车辆。

而当民警对车主黄某某进行询问时,其拒不承认28日早上有撞人的事情发生。并理直气壮地说你们看我的车没有装雨伞啊,而且我的车前面装有射灯,跟你们要找的那个车完全不一样。当民警拿出证据并当场指出车上新拆除雨伞的痕迹以及射灯是新安装的证据时,黄某某沉默了,并最终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黄某某称,自己当日是送妻子去海棠镇庄严村帮别人家干活的途中,由于跟对面车辆会车时受灯光影响,没有注意路边行人,就把人撞了。当时想着没人看到,能跑掉就跑了,所以就驾车离开。但因为做贼心虚,回家后遂拆除了摩托车上安装的紫色雨伞,并自做聪明的在车头处安了一个射灯,意图扰乱警方破案方向,从而达到逃避责任及处罚的目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长寿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行车途中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况,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报警,有伤者要立即送医,以免错上加错、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