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单位入库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121385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1. 招标条件
受河委托,代理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单位入库的招标工作。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本项目首次公告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 月 25日,后因故暂停,现重新启动该项目后续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单位入库。
2.2 招标范围: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且
承担建设任务的子公司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运营审计、专项审计等,对外合作项目的
财务尽职调查、专项审计等,具体工作范围以委托为准。
2.3 质量标准:服务行为合法规范,成果文件客观、公正、完整、清晰,符合国家和地方有
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4 入围家数:见招标文件。
2.5 服务期限:暂定三年,三年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延长服务期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注册成立 3 年及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 事务所拥有10名及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和财务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国有企业财务审计(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5 年及以上(含 5 年,以首次取得注册证书时间为准),并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与其有劳动合同关系。
3.4 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类似财务审计业绩。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企业连续三年(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没有处于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近
三年内没有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相关部门因审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7投标人投标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网
站详细查)详细查询页面,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8 提供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
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10投标人须在郑州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11入库后,根据项目需要,招标人要求驻场服务的,入库人须无条件服从。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将以下资料按照顺序制作成 PDF 格式电子文档(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4.1.1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4.1.2 营业执照副本、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1.3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电子缴款凭证或相关部门开具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1.4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师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不少于 9人的其他人员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和注册证;
4.1.5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4.1.6 信誉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1.7 财务审计报告;
4.1.8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4.1.9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4.1.10 在郑州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的证明;
4.1.11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 4.1.1~4.1.10 款应根据“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社保证明为投标单位 2022 年 1 月以来连续不间断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
上下载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ztgx388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