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优化措施二十条后,“新十条”发布。
2022年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提出十条优化措施。
“新十条”中,继续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其中最重要的调整是,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通知发布后的当天,多地多部门迅速行动,落实相关措施。
12月7日下午,国铁集团发布消息: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协调机制防控政策要求,自即日起,购票、乘车及进出站停止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和健康码,各项进京防控措施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据从北京南站、北京西站、北京站等各大火车站获悉,目前进站乘车政策已经同步更新,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和健康码。
此外,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北京、河北防控措施也有了最新调整。
北京:进返京不再查验核酸和健康码
12月7日,北京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将优化核酸检测查验措施,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按照规定,进入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幼儿园和中小学、医疗机构住院部、餐饮(堂食)、室内健身等场所和网吧、酒吧、棋牌室、KTV、剧本杀、桑拿洗浴等密闭场所,须扫码并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上述有关场所工作人员须从其规定一并执行。对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进行调整,重要单位、大型企业和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确定核酸检测查验等防控措施。
对进返京人员不再执行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抵京后不再执行落地“三天三检”,按照北京市有关防控规定执行。
据有进京的网友反映,今早通过白庙检查站时已不再查验核酸,且大部分人健康宝也已无弹窗提示。
另据中国铁路消息,按照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防控政策要求,自即日起,对进返京人员不再执行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各铁路客运车站,取消对进京旅客和京津冀通勤人员查验“北京健康宝”绿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消购票环节进返京限制,各次途经、终到北京列车,恢复办理到京延长补票业务。
“京十条”发布,即日起实行!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结合北京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实际,北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北京市实行以下十条优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一、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的要求,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高风险区划定后,社区要第一时间告知居民隔离管控时间。高风险区人员,隔离第5天进行采样,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及时解封。出现续发病例的,只管控续发阳性住户,不得延长其他人员的管控时间。
三、优化核酸检测查验措施。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按照规定,进入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幼儿园和中小学、医疗机构住院部、餐饮(堂食)、室内健身等场所和网吧、酒吧、棋牌室、KTV、剧本杀、桑拿洗浴等密闭场所,须扫码并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上述有关场所工作人员须从其规定一并执行。对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进行调整,重要单位、大型企业和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确定核酸检测查验等防控措施。对进返京人员不再执行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抵京后不再执行落地“三天三检”,按照我市有关防控规定执行。
四、优化调整隔离方式。阳性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治愈出院、出舱的感染者,不再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五、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感染、治感冒等非处方药,对购药人员不做实名登记,不弹窗、不追访。药监部门指导药店加大药品储备投放,及时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基层医疗机构可为发热等11类症状患者提供开药服务。
六、保障正常医疗秩序。确保居民外出看病就医渠道畅通,居民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就医意愿自行就诊。向社会公布发热门诊地址、电话及接诊发热儿童的医疗机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就医。医疗机构门诊、急诊要设置应急诊疗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医疗机构中出现阳性人员后,对所涉及诊室即消即开,确保日常诊疗服务。
七、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各区要准确掌握本辖区老年人口底数,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就近就便接种服务,提升接种体验,为老年人创造良好接种环境。
八、加强重点人群摸底建档。卫生健康部门和社区要对重点人员底数进行“双摸排”。卫生健康部门通过医疗机构摸排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肿瘤患者底数。社区主动摸排辖区内长期卧床的失能、失智人员,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免疫功能缺陷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底数及其疫苗接种情况,对重点人群建档,分级分类提供服务,加强生活服务保障、反向隔离保护、健康用药指导等。
九、保障社会正常运转。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位门、小区门。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单位、企业、场所发生疫情时,因地制宜快速隔离或转运感染者,开展终末消毒,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 “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加强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加强对封控人员、感染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十、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正常开展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强化师生缺课缺勤报告制度和日常症状监测。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抓严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继续理解、支持和配合首都防疫政策,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动态优化防控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维护好首都安全稳定大局。
河北: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和健康码,取消“落地检”
12月7日,河北就调整优化全省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若干措施。其中:
明确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政策
取消流动人员查验。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取消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等交通卡口“落地检”。
规范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除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须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进入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扫“场所码”。各医疗机构须无条件接收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急危重症患者就医。
明确特殊场所管理要求
坚持特殊场所封闭管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等脆弱人群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加强校内医务室建设,为师生和职工提供“愿检尽检”服务,储备足量药品。有重要考试安排的师生要提前开展健康监测,确保应考尽考。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根据流调情况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要保证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河北省调整优化疫情防控工作若干措施发布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就调整优化全省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如下措施。
一、规范风险区域管理方式
(一)精准划定高风险区。 严格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等行政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二)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 对连续5天没有新增阳性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不得随意延长时间或继续实行封控措施。
(三)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市级负责统筹做好各类病危重症患者的转诊,县级推动社区(村)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要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二、优化调整隔离管理措施
(四)调整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管理方式。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措施,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五)优化密切接触者隔离方式。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采取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三、优化调整核酸检测要求
(六)提供社会面“愿检尽检”服务。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要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保持现有社会面核酸采样点布局和规模,满足群众“愿检尽检”需求。
(七)规范风险职业人群和高风险区人员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按规定频次组织开展核酸检测。高风险区人员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四、明确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政策
(八)取消流动人员查验。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取消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等交通卡口“落地检”。
(九)规范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除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须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进入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扫“场所码”。各医疗机构须无条件接收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急危重症患者就医。
五、明确特殊场所管理要求
(十)坚持特殊场所封闭管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等脆弱人群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十一)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加强校内医务室建设,为师生和职工提供“愿检尽检”服务,储备足量药品。有重要考试安排的师生要提前开展健康监测,确保应考尽考。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根据流调情况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要保证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六、保障社会正常运转
(十二)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十三)优化重要机关日常管理。各级党政机关可结合实际制定防控措施,引导干部职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加强个人防护。
(十四)保障大型企业正常运行。建立大型企业“一企一策”防疫措施,坚决杜绝随意停工、停产、停业。要关心关爱职工身体健康,为职工个人防护、就医用药提供便利条件。
(十五)规范重要活动保障。根据重大会议和大型活动的性质、规模等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加强参会人员会前管理,提前开展健康监测,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核酸检测查验措施。
七、保障群众就医用药
(十六)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建档。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老年人合并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患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十七)实施分级分类医疗救治。科学做好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和有重症高危因素的病例的分类收治工作。各级中医医院要抓紧研制一批中药制剂或中药协定处方,预先制备成批量中药汤剂或中药配方颗粒,通过开辟简易门诊、便民售药窗口、线上购药等,方便群众及时购买和使用中药。
(十八)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加强防疫药品的生产和储备,保证药店的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药店,满足群众购药需求。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感冒等非处方药物,购买四类药品无需实名登记。
八、提升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十九)加快老年人接种进度。坚持应接尽接原则,切实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等措施,不断优化接种服务。要认真组织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要广泛开展科普宣传,积极引导老年人主动接种、及早接种。
(二十)引导群众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做好不同场景自我防护,如身体出现不适,特别是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时规范就医用药。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防疫办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政策举措。
河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来源:燕郊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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