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组字〔2021〕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参加河北省2022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且报考邯郸市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01名,其中男性岗位50人,女性岗位51人,共设置A、B、C三个岗位。
岗位A:面向报考河北省2022年四级联考邯郸市县级及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招聘总数51人,其中男性岗位25人,女性岗位26人。
岗位B:面向报考河北省2022年四级联考邯郸市乡镇(街道)综合管理类职位和常规选调生的考生,招聘总数25人,其中男性岗位12人,女性岗位13人。
岗位C:面向报考河北省2022年四级联考邯郸市行政执法类岗位(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招聘总数25人,其中男性岗位13人,女性岗位12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
3.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18—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6年12月7日至2004年12月7日之间,均不含当天);
7.本人或父母、配偶具有邯郸市户籍,户籍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一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立案调查处理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6.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环节。涉及现场进行的程序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公告通知。
(一)发布公告
①丛台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dct.gov.cn/);
②丛台微视微信公众号;
③丛台组工微信公众号。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安排现场报名工作)。在丛台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丛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后,将扫描件发送至ctqsqgzz@163.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8时至12月11日18时。
3.应聘人员应诚信报名,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从符合条件的各岗位报名人员中,按照河北省2022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审核。行测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抗洪抢险等重大急难险重考验中表现突出的,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报名人员优先进入资格审核。因资格审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等出现比例内名额空缺情况,按照本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审核对象确定后,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及相关要求将在丛台区人民政府网、丛台微视、丛台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资格审核的人选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户籍材料:本人、配偶或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材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如取得学位证书应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报名登记表:《丛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原件。
⑤党员证明信: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党关系所在党(工)委或党支部或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
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无违法违纪证明、政审材料。
⑧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本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核期间,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且两次电话通知未应答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体检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同时开展体检工作。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比例内名额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五)公示
在丛台区人民政府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最终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社招办提出聘用意见,经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由丛台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
五、薪酬待遇
按照河北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组字〔2021〕17号)、邯郸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邯郸市落实<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邯组通字〔2021〕37号)相关文件规定,确定我区受聘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标准。
六、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本次招聘补充公告、通知、各流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均在丛台区人民政府网、丛台微视、丛台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2.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并记入丛台区社区工作者招聘诚信档案。
3.出现比例内名额空缺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递补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答复工作人员是否递补,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且不可更改;对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中共丛台区委组织部:0310-3136585、0310-3130229
监督电话:中共丛台区纪委监委:0310-8112388;
以上电话仅限工作时间拨打。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丛台区2022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肥乡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公 告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满足社区工作需要,吸纳优秀人员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邯郸市落实〈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邯组通字〔2021〕37号)及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现就做好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4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条件
主要面向参加河北省2022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且报考邯郸市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12月8日至2004年12月8日之间,均不含当天);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往届毕业生;
4.本人为肥乡籍或父母、配偶为肥乡区户籍(户籍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一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对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或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8.身体、心理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被正式录用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正式聘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在编教师);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封建迷信以及邪教组织活动的;
4.现役军人;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者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8日。
2.发布渠道:
①本公告通过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www.fxq.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②通过微观肥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1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邯郸市肥乡区广安社区1楼大厅(肥乡宾馆大门南侧)。
3.报名方式:报名前,考生需在“肥乡区人民政府”官网下载《邯郸市肥乡区城市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请点击下方附件下载),按照填表规范提前填好表项,打印一式三份,并粘贴小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报名时,提供《邯郸市肥乡区城市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近照(小2寸、5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实行自律制度: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根据招聘需求计划,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河北省2022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不再进行单独考试、面试。审核对象确定后,对考生进行证件审核。需出具证件和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到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
2.资格审核期间,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组织体检
资格审核无问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由区委组织部确定,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资格审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到岗工作后,由所在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待遇。按照河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五、其他事项
(一)凡聘任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本人应聘。
(三)公告发布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并及时在公告发布平台发布通知,考生应在整个招聘期间及时关注发布相关内容,因个人未能及时了解并参与招聘活动的,责任由应聘者个人自负。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邯郸市肥乡区委组织部。
政策咨询电话:0310—8569151,0310—8569158
以上电话仅限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邯郸市肥乡区城市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
中共邯郸市肥乡区委组织部
邯郸市肥乡区人社局
邯郸市肥乡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8日
磁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需要,打造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组字〔2021〕17号)、邯郸市委组织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磁县实际制定2022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23名。
三、招聘对象
参加过河北省2022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选拔考试,且报考邯郸市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
四、招聘对象的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12月5日至2004年12月5日之间,均不含当天)。
6.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本人为磁县常住户籍或父母、配偶、配偶父母为磁县常住户籍(户籍以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8.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封建迷信及邪教组织活动的,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2月10日上午8:30至2022年12月14日下午17:30,到磁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磁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后,发送至cxzzk2022@163.com邮箱。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审核。根据招聘需求计划,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河北省2022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 2: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审核对象确定后,对考生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河北省2022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无问题的考生进入面试比选环节。资格审核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而空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比选。面试比选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依据面试比选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学历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下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环节,根据证件审核、体检结果择优录用。
(4)体检。按照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按面试比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5)公示。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6)聘用
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招聘的,办理招聘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六、待遇保障
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及待遇保障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到岗工作后,由社区改革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薪酬自聘用之日起执行。并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列入财政预算,由社区改革服务中心发放办理。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三)招聘公告发布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及时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考生应在整个招聘期间及时关注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并根据最新通知要求参与招聘活动,因个人未能及时了解并参与招聘活动的,责任由应聘者个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办法由磁县2022年度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10-2315580 中共磁县县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0-2322161 磁县纪委监委
以上电话仅限工作时间咨询。
磁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来源:丛台微视、微观肥乡、磁力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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