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承德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河北省司法厅的科学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部署,以创建“党建引领好,体制完善好,机构建设好,队伍发展好,设施配备好,经费保障好,职能发挥好”的“七好司法所”为抓手,重点突破司法所建设“基础差、底子薄、人员少、职能弱”的困难局面,借力改革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司法所建设创新发展、提档升级,建成“七好司法所”106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党建引领,狠抓队伍建设。承德市“七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将“党建引领好”确定为首要目标,始终将党建摆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首位,贯穿到司法所工作的各个环节,深化和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基层司法行政队伍风清气正。目前全市各司法所共建立独立党支部2个,联合党支部150个,各县(市、区)司法局为司法所配备党建指导员221个。大力充实司法所人员队伍,每个司法所至少配齐1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名司法所辅助人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司法所长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实名制管理,确保“专编专用、满编运行”。目前承德市三人以上司法所185个,占比84%。今年,市司法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每个乡镇(街道)司法所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目前已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47人。
建强机构,狠抓体制规范。各县(市、区)均以两办名义或联合编办发文明确司法所实行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县(市、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00%调入县(市、区)司法局统一管理。河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冯韶慧、厅长宋仁堂对承德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在建立健全机构的基础上,明确建设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司法所,加大老旧司法所业务用房改造,通过新建、置换、翻修等多种途径对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升级改造,全市累计投入资金近300万元,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较去年初增加5000平米,建设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室、社区矫正室、档案资料室等功能室,四室一中心分区明确、整洁美观、庄重大方。统一完善所务管理制度,建立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工作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应急处置等制度,推进所务“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彰显职能,狠抓基层法治建设。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化解纠纷9275起,列管2849名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2592名刑满释放人员,依托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21个,解答法律咨询6109人次,法律援助申请初审174件,法治宣传受教育面81万人次,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2.3万人,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建议148条,指导制定村规民约367件,推动创建国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35个,实现了乡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承德市司法局自主研发建成“智慧司法所”公众号、“智慧调解”小程序等,为群众提供7x24小时“五位一体”法律服务。承德市3个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4名所长被授予“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5个司法所和5名所长被河北省司法厅授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绩突出司法所(所长)”。(承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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