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广西妇幼保健院一份《关于给予儿童保健科·发育行为儿科周湘开除处分的决定》在社交媒体流传。

这份《决定》称,广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副主任医师周湘(1971年出生)等人自2019年以来,在南宁市从事非法代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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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湘通过修改B超单等行为,向产妇及家属隐瞒“双胞胎”真相,计划生产后秘密将其中一名婴儿卖给他人,并已经收取他人购买婴儿的定金。

周湘等人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2022年4月,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湘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2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7万元。

2022年10月,南宁中院驳回周湘上诉,维持原判。

广西妇幼保健院在前述《决定》中称,周湘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犯拐卖儿童罪,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根据相关规定,妇幼保健院决定给予周湘开除处分。

笔者经检索后发现,2022年5月5日,南宁市司法局曾以《南宁市非法代孕活动暴露监管漏洞_全面依法治市》为标题,通报上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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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文章中,南宁市司法局指出,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审结1起被告人潘崎峰、周湘犯拐卖儿童罪案件,发现被告人潘崎峰、周湘在南宁市容留多名外籍妇女开展非法代孕经营活动。

随后,笔者还通过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了潘崎峰、周湘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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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资料显示,2018年11月,潘崎峰以承包种植速生桉资金不足为由,向广西上思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500000元,银行在做贷前调查后认为符合贷款条件,以潘崎峰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周湘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向潘崎峰发放贷款50万元。

但是,潘崎峰、周湘两人始终没有归还借款,被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还款。

从以上这些检索信息分析,潘崎峰、周湘两人很有可能系夫妻关系,他们在借款后还不上钱,最终两人共同参与了容留外籍妇女非法代孕、拐卖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

笔者想说的是:身为医生,却偷卖婴儿,这不是白衣天使,这是白衣人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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