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徐州市通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开出5000元罚单。这是我市交通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首次对运输过程中污染路面的运输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打响了淮北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处罚由车辆转向源头企业的“第一枪”。

11月26日上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六大队在G311淮北段巡查时,发现293K+600M处超4000平方米的路面被泥土污染严重。执法队员立即进行现场勘验、固定证据,随后协调沈庄道班进行清除、冲刷路面,保障车辆通行安全。

经调查,运输泥土的车队来自徐州市通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因下雨车身带有大量泥土,从车辆出场时未作任何冲刷,导致轮胎带泥上路,造成了行驶过程中道路的大面积污染。查实后,六大队紧急约谈公司法人,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决定现场告知当事企业,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公司法人代表当场承认错误,积极接受处罚并表示今后一定依法营运。随后,通过案件远程处理平台缴纳了罚款。

记者 刘星 通讯员 黄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