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鲁甸县龙头山207.9MW复合型光伏电站EPC(光伏场区)项目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TC229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鲁甸县龙头山207.9MW复合型光伏电站EPC(光伏场区)项目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鲁甸县龙头山207.9MW复合型光伏电站EPC(光伏场区)项目总承包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鲁甸县龙头山207.9MW复合型光伏电站EPC(光伏场区)项目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鲁甸县龙头山207.9MW复合型光伏电站EPC(光伏场区)项目总承包工程)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9.1基本要求
9.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合法履行民事 责任能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9.1.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 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1.3分包要求
(1)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投标人如没有设计资质或其设 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下的,其设计部分必须分包给具备综 合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公司。
(2)主体工程必须自行施工,分包商(如有)不得再分包或转让。
9.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4)投标人未对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惩戒对象”、“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 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满足“信誉要求”的声明函。
9.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承担过3个单个合同装机容量≥5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
包业绩。(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的复印件及竣工资料或用户证
明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10日09时00分到2022年12月16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00分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711420489
邮 箱:hyzc3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