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非机动车驾驶员禁毒宣传职责,提升识毒、拒毒、防毒能力。2022年12月2日,积极响应“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柳城县龙头镇禁毒办组织工作人员到龙头镇街道开展“平安出行,拒绝毒驾”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中,禁毒社工通过沿路派发宣传资料、现场进行讲解等方式,向路上往来驾驶员详细地科普了何为“毒驾”以及“毒驾”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并强调即使酒后、吸毒后驾驶非机动车都属于“酒驾”“毒驾”行为,广大群众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尝试!最后禁毒社工再次呼吁广大驾驶员要学会辨别毒品,自觉抵制“毒驾”,以及在驾驶非机动车过程中务必要遵循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身道路安全意识、守法意识,为自己每一次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此次宣传活动共派发了60余份禁毒宣传单,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毒品相关知识的认识,提升了禁毒、交通整治宣传效果,营造了全民拒绝“毒驾”、文明交通出行的良好氛围。

供稿/配图:龙头镇禁毒办 黄艳丽

供稿/编辑:龙头镇禁毒办 黄艳丽

审核:龙头镇禁毒办 刘畅